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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改革三个月减税千亿元 7000多万人免缴工薪个税

来源:证券日报 作者:包兴安 2019-01-18 08:4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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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7日,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总结2018年税收工作,分析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面临的新形势,部署2019年工作任务。按照这一计算,带来的变化主要是累计预扣,在30000元的时候适用的是3%的税率,也就是年收入36000元,之后累计收入超过36000元,税率适用10%。

(原标题:个税改革三个月减税千亿元 7000多万人免缴工薪个税)

1月17日,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总结2018年税收工作,分析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面临的新形势,部署2019年工作任务。国家税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军作工作报告。会议指出,2018年,全国税务系统圆满完成税收收入任务和减税目标。其中10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第一步改革施行3个月,减税约1000亿元,7000多万个税纳税人的工薪所得无需再缴税。

数据显示,2018年,税务部门坚持依法征税和科学统筹,组织税收收入(已扣减出口退税)137967亿元,比上年增长9.5%,全国共办理出口退税15014亿元,增长9.7%。同时,全国税务系统不折不扣坚决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减税政策,超额完成全年减税目标,有效缓解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有力支持了“六稳”工作的推进。

2018年5月1日起实施的增值税三项改革平稳有序推进,5月-12月降低增值税税率减税约2700亿元,制造业减税占35%;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惠及50万户纳税人,减税约80亿元;办理留抵退税1148亿元;10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第一步改革施行3个月,减税约1000亿元,7000多万个税纳税人的工薪所得无需再缴税;新出台的支持创新创业税收优惠政策减税约500亿元。落实减税政策认真高效,体现为“两降一升”:税收增速逐步下降,由前4个月的16.8%回落到后8个月的5.2%,减税效应持续显现,纳税人投诉量下降11%,纳税人获得感进一步提升。

专家:个税累计预扣预缴下 税负没有变化、没有多交

在个税方案调整后,有部分纳税人担心新的个税扣除方法会导致一年中年初扣的税少,到年底会扣的越来越多,从而导致全年个税负担实际加重。

经济观察网记者咨询了多位专家获知,这种担忧的主要源于对目前个税征收方式的改变,个税征收由此前的此前代扣代缴变为现在的累计预扣预缴,即个税缴纳从独立计算每月收入变为按照全年累计收入缴纳,这种缴纳方式的改变在税负上是没有变化的,不会因此多交税导致收入减少。

在个税改革之前是每个月由发放工资单位进行代扣代缴,每个月若是收入没有大的变化,纳税不会有什么变化,而代扣代缴的时候,只减去社保和起征点;现在个税改革提高了起征点,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缴纳方式也变成了累计预扣方式。

中税科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首席合伙人陈峻岭对记者表示,如果收入高的话,随着收入的累计,在后面几个月的税率会越来越高,慢慢会把前面适用低税率的那部分税款补足,但从整体来看,税负没有增加。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额(起征点)-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的依法其他扣除。

这种征收方式的改变对于不同收入人群的影响是否一致?首先来看一下对于月均收入1万元人群的影响。

举例:某员工2019年每月工资是10000元,每月减除费用5000元,“三险一金”扣除1500元,专项扣除只有子女教育1000元。

那么1月份工资纳税就是:(10000-5000-1500-1000)X3%=75元

那么2月份工资纳税就是:(10000X2-5000X2-1500X2-1000X2)X3%-75元=75元。

4月份工资纳税:(10000X4-5000X4-1500X4-1000X4)X3%-75-75-75=75元。

可以看出月收入10000元,其一直适用3%的税率,所以每月纳税相同。

若是收入更高一些呢?

若是每月工资30000元,扣除额5000,三险一金扣除额4500元,享受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两项专项附加扣除2000元。

1月,(30000-5000-4500-2000)X3%=555元。

2月,(30000X2-5000X2-4500X2-2000X2))X10%-2520-555=625元

3月,(30000X3-5000X3-4500X3-2000X3)X10%-2520-625-555=1850元。

按照这一计算,带来的变化主要是累计预扣,在30000元的时候适用的是3%的税率,也就是年收入36000元,之后累计收入超过36000元,税率适用10%。

从上述计算来看,1月应税额在36000元以下,适用3%的税率,2月应税额在37000元,开始适用10%的税率,随着应税额的提高,税率也会随之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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