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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革再迎“重头戏”!首提制定三年行动方案 护航金融防风险

来源:券商中国 作者:孙璐璐 2019-11-15 13:4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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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国企改革再迎“重头戏”!首提制定三年行动方案 护航金融防风险)

国企改革迎来又一“重头戏”。

11月12日,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下称会议)明确,抓紧研究制定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明确提出改革的目标、时间表、路线图。此外,在会议提出的几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被放在首要位置,提出强化财务硬约束,明确任务举措,制定量化、可考核的具体指标。

多位分析人士认为,此次会议对于当前国企改革存在的诸多难点有针对性地解决,提出明确的解决方向,利于形成稳定预期。这是国企改革的重大部署,是具有历史阶段性的重大消息,意味着国企改革进入关键阶段。此外,混改作为国企改革的突破口,有利于国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还可以吸收民间资本,在降低自身杠杆的同时,实现效率提升,这也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抓手。

11月14日,国资委党委会议召开,强调尽快研究制订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

首次提出制定三年行动方案

会议强调,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在优化政府职责、推进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完善分配制度、促进公平竞争、有效防范风险、鼓励科技创新、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强化人力资本、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方面,对国有企业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现在大政方针已定,关键是狠抓落实。

会议要求,坚持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方向不动摇,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向纵深发展。未来三年是关键的历史阶段,要落实好国有企业改革顶层设计,抓紧研究制定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明确提出改革的目标、时间表、路线图。

会议首次提出的研究制定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备受关注。国企政策研究专家李锦表示,本次会议是对国企改革的重大部署,是具有历史阶段性的重大消息,意味着国企改革进入关键历史阶段,新三年国企改革方案,是国企改革的“行动纲领”,值得期待。按一般规律,预计从现在起到明年两会前,应该是研究制定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方案的重点时期,最迟也应该在明年上半年公布。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郑志刚在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国企改革始终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心,围绕国企改革在不同阶段有不同的目标,会议提出的制定三年行动方案有着现实背景和特定含义。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寻找阻止经济增速下滑失速的突破口主要有两个:一是提振民营企业信心;二是切实发挥国企在国民经济中“稳定器”的作用。但考虑到当前国企自身经营也面临着杠杆率高企、产能过剩、僵尸企业等问题,从稳增长的需求出发,需要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

混改成突破口

混合所有制改革则是国企改革的突破口。近期混改的顶层设计方向愈发清晰,11月8日,国资委发布《中央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引》,细化了央企在混改中的具体操作规范,同时明确通过市场化方式推进混改,中央企业“混资本”环节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本次会议再次强调,在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强国资国有企业监管、增强研发创新能力、强化财务硬约束、削减和规范补贴、完善激励机制、提高劳动生产率和资金回报率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提出明确的任务举措,制定量化、可考核的具体指标。

郑志刚表示,客观上讲,过去几年国企混改的进程不及预期,主要原因是混改在理论指导和政策指引上存在诸多不确定、不明朗的方面,如对于混改的目标不够具体,没有可以量化考核的指标等,本次会议恰恰针对问题提出专门要求,利于形成稳定预期,为混改的顺利推进明确方向。

国资委副主任翁杰明9月表示,目前三分之二的中央企业引进了各类社会资本,半数以上国有资本集中在公众化的上市公司,10家中央企业和171家省属一级企业开展了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2013年至2018年实施混改的央企子企业中,混改后实现利润增长的企业超过七成。

助力金融防风险

国企改革不单单是为了切实发挥国企在国民经济稳定器的作用,其通过改革的方式强化预算硬约束、降低杠杆率,也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组成部分。

新时代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潘向东曾表示,国企改革的突破口是混改,混改有利于国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还可以吸收民间资本,在降低自身杠杆的同时,实现效率提升。国企改革还要打破“预算软约束”,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此外,还要加快处理“僵尸企业”,并防止资金流向“僵尸企业”,使之死而复生。

郑志刚则认为,若国企自身没有做好重大风险的防范化解,就会波及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如果要选择关键行业、关键部门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国企显然是重中之重。

国企的预算软约束以及随之带来的高杠杆率是积聚金融风险的主要表现,这自然成为当前在国企领域“拆弹”金融风险的主攻方向。不过,从已有的进展看,根据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自2017年二季度以来的十个季度中,非金融企业杠杆率除了有两个季度有所回升,其余各季度都是下降,由2017年一季度的161.4%下降到今年三季度的155.6%,共下降了5.8个百分点,这是去杠杆非常大的成绩。但值得关注的是,企业部门去杠杆的主体主要还是民企,国企债务占比基本处于上升态势,现在已经占到大约六成多。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张晓晶认为,考虑到企业杠杆率与经济景气周期特别是PPI的关联,企业去杠杆要更有针对性。企业去杠杆主要是国企去杠杆,而国企去杠杆主要是僵尸国企和融资平台。

不过,郑志刚也强调,国企杠杆率调整虽有必要,但对于究竟该达到何种水平并没有统一标准。在国企去杠杆的过程中,还是应鼓励对经营状况相对较好的企业赋予更多的杠杆弹性,以动态、长期平衡的视角看待杠杆率的变动。

“不同企业面临的杠杆约束成因不同,‘一刀切’地评价总体杠杆水平会相对片面。会议提出的三年行动方案就是通过设置期限的方式,对国企去杠杆制定弹性目标,鼓励企业根据自身不同的情况,在未来去杠杆的过程中灵活调整。”郑志刚称。

此外,在郑志刚看来,国企去杠杆最重要的一环还是清理“僵尸”国企。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角度看,只有真正下决心解决好僵尸国企,才可跳过系统性金融风险最危险的环节。对于本身已不具备再生“机能”的僵尸国企,在妥善处理好社会保障问题后就该逐渐清退。

国资委的数据显示,在“处僵治困”方面,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国资委累计完成1957户“僵尸企业”处置和特困企业治理的主体任务,总体工作进展达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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