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行业新闻 - 正文

信托业启动年内第三次风险排查,信托业务排查比例与监管复核覆盖面均为100%

来源:券商中国 作者:方妮 2019-12-12 08:32:41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时报·信托百佬汇记者获悉,继4月份及8月份的两次风险排查之后,信托公司以2019年11月30日为基准日再一次开始全面风险排查工作。明年要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确保实现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确保实现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

(原标题:信托业启动年内第三次风险排查,信托业务排查比例与监管复核覆盖面均为100%)

信托行业正在启动2019年第三次风险排查。

证券时报·信托百佬汇记者获悉,继4月份及8月份的两次风险排查之后,信托公司以2019年11月30日为基准日再一次开始全面风险排查工作。本次风险排查分为机构自查与监管复核两大环节,必须在2020年1月12日之前完成。

另据信托百佬汇记者了解,为了传达此次风险排查的主旨精神,上周五也即12月6日,银保监会相关领导还召集68家信托公司一把手召开电视电话会议。

信托业务排查比例100%

据信托百佬汇记者了解,本次风险排查的重点包括主动管理类信托、事务管理类信托及固有业务等多个方面。

其中,主动管理类信托方面主要排查非标资金池信托、融资类信托和金融同业投资信托等;事务管理类信托方面主要排查金融同业信托通道业务和资产证券化业务;固有业务则主要排查固有资产质量、固有负债水平及拨备计提情况等等。

一位信托公司相关业务负责人向信托百佬汇记者表示,“对于非标资金池的排查主要是要摸底非标资金池的真实规模及资产质量。监管部门同时要求,其他具有期限错配或流动性错配特征的信托项目同样按照‘穿透’原则重新评估;对融资类信托的排查以房地产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等类别为重点,主要是想评估项目融资方可能存在的违约概率及资产损失程度;排查金融同业投资信托则主要是为了防止杜绝银行资金、保险资金投资主动管理类信托可能形成的风险交叉传染情况。”

据悉,此次风险排查对信托业务的排查比例为100%,之后的监管复核覆盖面要求亦是100%。为提高工作效率,机构自查、监管复核可以同步进行。

另有消息人士向记者透露,此次风险排查对信托公司公司治理也提出相关要求。比如,要求信托公司按照“穿透”原则全面梳理信托公司股权关系。识别信托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及关联方;要求信托公司认真排查信托公司违规为股东及关联方提供融资,以及关联方通过资产非洁净受让等方式违规协助信托公司隐匿风险等问题。

强化风险防控与合规建设

中国信托业协会官方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3季度末,信托行业风险项目数量1305个,环比增加18.64%;风险项目规模为4611.36亿元,环比增加32.72%。在严监管、强监管的政策措施下,信托资产风险率持续推高,3季度末风险率增至2.10%,较年初1季度末提升了0.84个百分点。

业界观察人士分析认为,“一方面,信托行业应引起高度重视,强化风险防控和合规建设。另一方面,从信托风险项目的资产来源角度,集合类信托与财产权信托风险项目规模占比呈下降趋势。3季度末集合类信托风险占比58.32%,环比下降3.75%;财产权信托风险占比0.32%,环比下降63.41%;单一类信托风险率有所提升,占比41.36%,环比上升7.34%。信托行业总体风险仍在可控范围。”

一直以来,信托行业积极贯彻监管“治乱象、去嵌套、防风险,打好攻坚战”的总要求。

在银保监会向各地银保监局下发的“64号文”中,也要求各银保监局信托监管处室要深刻认识到当前防范化解信托业风险任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处置信托机构风险的态度要坚决、行动要迅速、措施要有效。要根据检查或调查结果全面摸清辖内信托机构风险底数,在此基础上准确判断机构风险发展态势。对于风险不高的信托机构要做好风险防控预案,对于高风险的信托机构要做好风险处置预案,明确具体处置方式,并做好相应处置机制安排。同时,要把握好风险处置的力度、节奏和方法,防止引发次生风险,确保风险处置工作稳妥有序进行。中共中央政治局12月6日召开会议,分析研究2020年经济工作。

会议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变。我们要坚持用辩证思维看待形势发展变化,增强必胜信心,善于把外部压力转化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强大动力,集中精力办好自己的事。明年要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确保实现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确保实现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