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证监局对外曝光了监管执法中处理的4类典型违法违规案例。案例包括上市公司违规信息披露案,内幕交易案,证券公司内部控制不完善、经营管理混乱案,证券投资咨询公司涉嫌向投资者违规承诺投资收益、提供虚假信息或误导投资者等违法违规行为。涉案对象包括上市公司、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等多类主体及相关责任人员。
记者了解到,此次通报的案例中,单个案件涉案金额多达4.8亿元,涉案人数最多达13人。对此,上海证监局二级巡视员钱丽萍向证券时报记者表示,相关案例呈现出涉案金额高、涉案主体广、关系交织的特点,部分案件还引发了大量的投诉举报,对投资者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权益造成了严重损害,对社会相关方产生了广泛的不良影响。钱丽萍强调,在证监会的统一领导下,在上海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指导下,上海证监局按照监管职责,强化一线监管、优化监管执法协作、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全力保障上海资本市场健康稳定运行。
上海证监局法制工作处处长曾继峰介绍,在对胡某等人内幕交易进行行政处罚案例中,甲公司是某上市公司控股股东。2017年4月24日,甲公司与乙公司达成初步合作意向,拟由乙公司增资入股甲公司。若该增资扩股事项完成,将直接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变更。4月24日至5月12日期间,增资扩股事项有关工作持续推进。5月16日,上市公司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胡某等人据此泄露内幕信息并违规进行内幕交易。2020年11月、12月,上海证监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胡某等13人分别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
另一个案例涉及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违规。记者获悉,爱某证券公司在从事资产管理业务过程中,未按照审慎经营原则,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防范和控制风险。内部控制不完善,部分投资决策和管理缺乏审慎性,基金销售过程中存在误导性宣传和违反投资者适当性规定等情况。此外,公司经营管理混乱,内部职能分工执行不到位、人员管理失当。2020年11月,上海证监局作出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决定,责令爱某证券公司进行为期6个月的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公司资产管理业务。
曾继峰介绍,案例三与案例四,分别涉及上市公司资金占用信息披露违规与4家证券投资咨询公司在开展业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2018年3月,上市公司某华股份购买了4.8亿元信托产品,占某华股份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值的81%。该信托产品认购的非公开债务融资凭证发行方甲公司为某华股份的控股股东某鑫公司控制的公司,资金最终提供给某鑫公司及其关联方使用。上述行为构成某鑫公司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某华股份资金。某华股份未及时在临时报告及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上述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关联交易。据此,2019年5月,上海证监局依据《信披办法》相关规定对某华股份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对某鑫公司及某华股份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值得注意的是,上海证监局积极运用行政监管措施等手段督促相关方整改,最终某鑫公司将全部资金归还某华股份。
据介绍,上海证监局结合日常监管掌握的情况,先后对上海4家证券投资咨询公司进行立案稽查。在开展投资咨询业务过程中,这4家证券投资咨询公司涉嫌向投资者违规承诺投资收益、提供虚假或误导投资者的信息、未依法依规报告营业场所等变更情况及未按规定保存档案资料。据介绍,前述公司的行为涉嫌违反2005年修订的《证券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第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八条之规定。目前,上海证监局已完成调查工作,后续将依法予以处理。
记者注意到,上述4个案例均聚焦资本市场当前的痛点和热点,上海证监局针对不同违法违规行为分层分类精准施策,全方位打击各类市场主体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证券期货市场涉及巨量社会投资资产,受到社会和投资者的高度关注,对此类证券期货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才能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钱丽萍表示,上海证监局深入落实“零容忍”要求,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果断、及时地加以纠正。今年以来,集中力量查办涉及恶性财务造假、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等重大案件。共审理办结行政处罚案件14件,对34名责任人员作出处罚决定,罚没款总额107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