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波推出“进口冷链食品防疫综合保险” 国寿财险首席承保)
近期,从国外进口冷链食品包装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的报道不时见诸报端。作为我国首个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宁波市迅速升级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策略,指定宁波中远海运冷链物流有限公司和宁波万维冷链物流有限公司两家中转查验仓企业承担政府集中检测和消杀任务,并由宁波市政府出资,中国人寿财险宁波分公司首席承保,创新推出全国首个进口冷链食品防疫综合保险,自12月1日起落地,保单保费70万元,保额4800万元。
“进口冷链食品防疫综合保险”主要包含营业中断保险、法定传染病危重症保险、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三方面保障内容。
企业营业场所检出新冠病毒阳性或工作人员被确诊患法定传染病,导致营业场所全部封闭而遭受的经济损失,每天最高赔偿额度为20万元,每次事故最高可赔偿7天,最高可提供300万元保障。
企业的消杀人员被确诊新冠肺炎引起危重症,可得到每人30万元的保障,若是因感染新冠肺炎导致死亡,将得到每人100万元的赔偿。
由于食品、食品添加剂引起新冠肺炎的传播所致的应由企业依法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每人每次最高50万元。单家企业,累计赔偿限额达1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