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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这家ST公司被立案调查,23大大主体“列队领罚”!更有多人10年市场禁入...

来源:e公司 2020-12-23 08: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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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什么情况?这家ST公司被立案调查,23大大主体“列队领罚”!更有多人10年市场禁入...)

一家A股公司被立案调查的结果是,引起了23大主体同时列队领罚。

ST冠福12月22日晚间发布公告,公司近期收到福建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告知对象包括了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林文昌、林文智、林文洪、张荣华、黄孝杰、张光忠、黄华伦、詹驰、郑学军、黄炳艺、夏海平、洪连鸿、陈国伟、赖争妍、涂瑞稳、周玉梅、王夏月、黄桂明、陈春菊、林华彬、周金旋、曾庆禄等23个主体。

监管方面对ST冠福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30万元;对林文昌、林文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罚款;对林文洪、张荣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黄孝杰、张光忠、黄华伦、詹驰、郑学军、黄炳艺、夏海平、洪连鸿、陈国伟、赖争妍、涂瑞稳、周玉梅、王夏月、黄桂明、陈春菊、林华彬、周金旋、曾庆禄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的罚款。

根据记者初步统计,罚款总额累计达300万元(黄孝杰等人按照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计算)。此外,林文昌、林文智、林文洪、张荣华还将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1、何以领罚?

本次领罚最早被市场所知,还要从去年初开始。

2019年1月18日,ST冠幅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控股股东违法违规事项,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当时在ST冠福涉嫌信批违规的背后,是公司收到6份法院传票,欠款2.24亿元;控股股东违规对外担保、借款涉及近24亿金额等事宜。就在ST冠福公告被立案调查的上一周,由于担保借款,公司子公司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部分房产被查封,账面净值11.33亿元,占公司2017年底净资产21.35%,占总资产13.8%。

发布遭遇立案调查公告之后,ST冠福遭遇投资者用脚投票。从2019年1月21日到24日,公司股价触及连续4个跌停。

从目前来看,本次立案调查历经了近两年的时间。最终得出的结论是,ST冠福2017年半年度报告、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2017年度报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2018年半年度报告中负债及资产披露存在虚假记载;2018年半年度报告未披露对外担保,存在重大遗漏;未在临时公告中披露对外担保内容重大变更事项。

具体来看,涉嫌具体违法事实主要包括三个层面。

首先,ST冠福2017年半年度报告、2017年笫三季度报告、2017年度报告、2018年笫一季度报告、2018年半年度报告中负债及资产披露存在虚假记载 2015年以来,ST冠福未履行审议决策程序,违规对外借款、共同借款、开具商业承兑汇票,上述负债未在ST冠福相应定期报告资产负债表披露,导致其披露2017年半年度报告、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2017年度报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2018年半年度报告中负债及资产披露存在虚假记载。

以上财报中全部包含了未披露的负债及资产金额,其中又包括对外借款和开具商业承兑汇票两大事项。以2018年半年度报告为例,未披露的负债及资产金额分别为104,562.97万元,占当期定期报告披露总资产的11.23%,其中对外借款38,861万元,共同借款147,01.97万元,开具商业承兑汇票51,000万元。

第二,ST冠福2018年半年度报告未披露对外担保,存在重大遗漏。

2017年以来,ST冠福未履行内部审批决策程序,以ST冠福及其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的名义为相关企业的借款、融资事项提供担保。ST冠福2018年半年度报告中未披露对外担保金额36,900万元。此外,ST冠福另签订合计14,470万元的对外担保合同,法院判决ST冠福无需承担担保责任。

第三,ST冠福未在临时公告中披露对外担保内容重大变更事项。

ST冠福2015年度股东大会及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ST冠福为同孚实业备案发行的私募债提供担保。后续,ST冠福就同孚实业所发行的私募债产品分别出具了《担保函》。相关《担保函》对ST冠福的担保责任作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对ST冠福的责任影响较为重大,但ST冠福对上述签订的《担保函》均未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正是基于上述三个层面涉嫌违法事项,监管方面认为ST冠福及其他自然人主体违反了相关法律,开出了前述“阵列式罚单”。

值得注意的是,在被证监会处罚的名单中,由于林文昌、林文智、林文洪决策、主导和指使ST冠福违规对外借款、共同借款、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对外担保事项,张荣华默许、配合或参与实施上述部分事项,导致ST冠福信息披露违法,性质较为恶劣,监管方面的决定是,对林文昌、林文智、林文洪、张荣华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在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记者梳理发现,前述4人均为60后或70后,都尚未到达退休年龄。这一处罚决定,不排除将对部分主体目前从事的工作带来影响的可能。以林文昌为例,Wind数据显示,2018年9月其辞任ST冠福董事长,2017年4月开始任上海风弘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年5月开始担任上海天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同时,在名单中,包括詹驰、夏海平、洪连鸿、陈国伟等人在内,目前依然在ST冠福任职。

2、会否退市?

从2019年1月18日公告被立案调查,ST冠福收盘价格为1.83元;截至最新公告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ST冠福最新收盘价格为1.76元。

本次处罚的落地,会否导致公司退市呢?在公告中,公司给出的答案是否定的。

在公告中,ST冠福明确,根据《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判断本次收到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涉及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最终依据福建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结论为准。

这也给ST冠幅5.5万户股东暂时吃下了定心丸。毕竟,就在ST冠福被立案调查同日,素有“翡翠第一股”之称的东方金钰也发布了公告,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而就在昨日,股票简称已经变为*ST金钰的股票价格已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格均低于股票面值(即1元),因此自12月23日开市起停牌,面临交易所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判决。

Wind统计数据显示,今年2月以来,公告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开始的A股上市公司超过50家,其中ST类公司成为重灾区,达到35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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