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5月23日讯(记者 畅帅帅)近日,科技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体制 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政策举措》(以下简称:《政策举措》)。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5月22日举行新闻发布会,科技部副部长邱勇,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局局长朱鹤新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有关负责人介绍科技金融政策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科技金融政策的“四梁八柱”
金融资本是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力量,发展科技金融是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必由之路。
科技部副部长邱勇介绍,《政策举措》聚焦创业投资、货币信贷、资本市场、科技保险、债券市场等7个方面,提出了15项政策举措,既有存量政策的迭代升级,也有增量政策的创新供给,可谓“干货”满满。
一是设立“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创业投资“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政策举措》重点围绕畅通创业投资“募投管退”全链条推出一系列新举措。提出了优化国有创业投资的考核评价机制,让国有创业投资的耐心更足、定力更好,真正成为点燃中国科技创新的“高能燃料”。
二是用好用足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信贷支持。《政策举措》中提出,将对科技创新与技术改造再贷款,进一步优化结构、扩大规模、降低利率,目的就是为科技型企业特别是民营中小企业打造融资贷款的“专属渠道”。
三是发挥资本市场的关键枢纽作用,支持科技型企业直接融资。一是建立健全科技型企业资本市场“绿色通道”机制;二是创新性地提出建立债券市场“科技板”。
四是发展科技保险,更好发挥创新风险分担和补偿作用。《政策举措》提出制定科技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建立科技保险发展协调机制、健全涵盖科技创新全链条、全周期的科技保险产品和服务体系,探索建立国家重大技术攻关科技保险共保体,推动保险资金参与国家重大科技任务等措施,目的就是帮助科技型企业应对新技术和新业务模式带来的风险,提供全周期风险保障和资金支持,保障创新活动的持续开展。
邱勇表示,《政策举措》还围绕加强财政政策的引导支持、推进央地联动、打造科技金融开放创新生态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举措,特别是加快推进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这三个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等开展科技金融政策先行先试。
建立债券市场“科技板”
据介绍,《政策举措》在资本市场方面有两大亮点,一是建立健全科技型企业资本市场“绿色通道”机制,深化科创板、创业板改革,为企业创新成长提供更加适配、更加包容的制度支撑;二是创新性地提出建立债券市场“科技板”,为科技创新筹集长周期、低利率、易使用的债券资金。
关于“建立债券市场‘科技板’”,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局局长朱鹤新表示,为提升债券市场对科技创新支持的适配性,人民银行会同证监会、科技部、金融监管总局等部门建立了债券市场“科技板”,在继续服务好科技型企业的基础上,支持金融机构、股权投资机构发行科技创新债券,丰富科创债券产品体系。
朱鹤新进一步介绍,这次把科技型企业发行的债券单独拿出来,并在债券发行交易制度上作出差异化安排。这个差异化安排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一个是支持发行人灵活分期发行债券,第二是简化信息披露的一些要求,第三是自主设计含权结构、还本付息等债券条款,第四是减免债券发行交易手续费,第五是组织做市商提供专门做市报价服务,第六是推动评级机构创新设计专门的评级方法。5月7日,人民银行、证监会已经发布公告,具体措施正在落地当中。
“目前市场各方响应积极,多家机构已经注册或者已经发行的科技创新债券,据统计,现在已经将近有100家左右的机构在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已经超过了2500亿。”朱鹤新表示,下一步,我们还是要密切关注,继续推进,共同建设好债券市场的“科技板”,同时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还希望持续完善配套的支持机制,让“科技板”能够发挥更大的作用。
“创新积分制”引导金融资源向科技型企业集聚
《“创新积分制”工作指引(全国试行版)》发布以来,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政策举措》对此也进行了专条部署,如何推进“创新积分制”的推广应用,来进一步引导金融资源向科技型企业集聚?
邱勇介绍,“创新积分制”是2022年科技部推出的一项创新性的科技金融政策工具。它通过一套系统化、结构化的指标、数据和算法,对企业的创新能力、创新绩效以及未来的发展潜力进行科学的评价,目的是帮助金融机构更加精准地识别科技型企业的科技创新属性。
据介绍,截至去年底,科技部分3批总共征集了52万余家科技型企业信息,将其中7万多家符合条件的企业推荐给21家全国性银行和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累计已有7000多家企业和银行签订了合同,签约金额超过880亿。目前,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已在全国31个省市区全面铺开,落地业务1.22万笔,担保规模超过380亿。
邱勇表示,下一步,我们将以更大力度推行“创新积分制”,主要是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首先,进一步优化“创新积分制”核心指标。在推广应用的基础上,适时推出“创新积分制”升级版2.0,让它更精准地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画像”。在科技金融重点地区开展“创新积分制”数智底座建设,以高质量数据和人工智能算法赋能创新积分评价。
其次,拓宽“创新积分制”场景应用。开展积分企业分类评价和增值服务,持续推进创新积分评价与地方政府贷款风险补偿、贷款贴息等政策的联动实施,拓展“积分贷”“积分投”“积分保”“积分融”等金融服务场景。
第三,持续加强政策解读和典型案例宣传。“创新积分制”推出以来,各方面媒体对“创新积分制”实施成效给予了广泛报道,极大地推动了“创新积分制”的普及和应用。后续,我们会随着应用的推进,及时总结典型案例和特色做法,进一步加强宣传和推广,让更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了解政策,积极参与。也希望在座的媒体朋友多多关注“创新积分制”。
科技保险支持创新举措
《政策举措》提出,发挥科技保险支持创新的“减震器”和“稳定器”作用。金融监管总局在科技保险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下一步有何举措?
金融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政策研究司司长郭武平回应,科技保险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未来产业培育发展具有“减震器”和“稳定器”的作用。我们主要实施了三项政策举措,已经开展了有段时间,具体包括:
第一,完善首台(套)、首批次保险补偿机制。配合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发布了政策文件,扩大首台(套)、首批次保险补偿范围,调整机制流程,优化条款费率。试点启动以来,累计提供风险保障超过万亿元。
第二,优化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标准。将保险资金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未上市股权的风险因子调整为0.4;投资科技板企业股票风险因子从0.45下调到0.4;科技保险适用财产险风险因子计量的最低资本要求,按照90%计算偿付能力充足率。这几项政策主要是给予了政策倾斜和优惠,释放更多保险资金,支持稳定和活跃资本市场。
第三,重大技术攻关保险保障机制试点。我们会同科技部等部门,在集成电路、商业航天等重点领域,建立健全共保体机制,为国家重大科技任务提供风险分担方案。截至去年底,保险业全年提供科技保险保障约9万亿元,投资科技企业超过6000亿元。
“目前金融监管总局正在实施和即将实施的还有三项政策举措。”郭武平提到,第一,4月我们出台了保险资金投资未上市企业重大股权的政策,允许保险公司投资与保险业务相关的科技相关企业。第二,我们调整了保险资金权益类资产监管比例,将保险资金投资单一创业投资基金的余额占基金实缴规模的比例从20%提高到30%,为更多保险资金投向创业投资基金创造条件。第三,我们正在联合科技部等研究制定科技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文件,进度还比较快。主要是优化科技保险服务体系,更好发挥保险业风险补偿、风险减量、资金杠杆以及链接互通的功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