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ST艾格被罚后仍有巨大风险 “踩雷”投资者可向公司索赔)
在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近一年后,*ST艾格(002619)于11月17日晚间披露称,公司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公告出来后的首个交易日,*ST艾格开盘就封上涨停板,有投资者表示:“利空出尽就是利好。”事实上,*ST艾格目前还存在巨大经营风险。
*ST艾格于2020年12月7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经证监会查明,*ST艾格涉嫌违法的事实有三项:
一是,2018年4月至2020年6月,*ST艾格控股子公司发生11笔担保事项,担保金额累计12.98亿元,公司未在2018年半年报、2018年年报、2019年半年报、2019年年报中披露控股子公司担保事项,存在重大遗漏。
二是,2019年11月和2019年12月20日,*ST艾格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累计金额为9.02亿元。该事项未在2019年年报中予以披露,存在重大遗漏。
此外,2019年,*ST艾格通过以虚假的7亿元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入账的方式,在2019年年报和2020年一季报中虚增其他流动资产7亿元。2020年,*ST艾格又通过上述手段,在2020年半年报和三季报中虚增其他流动资产7.03亿元。
证监会拟决定:对*ST艾格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双义、时任财务总监刘汉玉给予警告,并分别处400万元、35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兼副总经理曹晓龙等11名有责董监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50万元-60万元不等的罚款。同时,证监会拟决定对刘汉玉、王双义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
鉴于证监会拟处罚书已下达,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认为,凡是在2018年8月31日至2020年12月6日期间买入*ST艾格股票,并且截至2020年12月6日收盘时仍持股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6666)报名,参与索赔。待正式处罚下达后,投资者便可以开始索赔,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需要提醒投资者注意的是,*ST艾格今年4月28日发布公告,因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向控股股东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继而*ST艾格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艾格拉斯”变为“*ST艾格”。
在公布拟处罚公告时,*ST艾格特别提示,公司初步判断此次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暂未触及强制退市情形,但是公司账面上存在大额的应收账款余额,其真实性及可回收性存在风险。
此外,*ST艾格刚刚发布的三季报有三位高管投出弃权票。弃权票由独董许自立、梁瑞令及监事会主席秦丹凤投出。原因是截至2021年9月30日,*ST艾格账面上存在大额的应收账款余额,对其真实性及未来可收回的金额持保留意见;原股东资金占用、业绩补偿等核心问题仍未解决,使上市公司利益受损;公司的韩国子公司未提供截至2021年9月30日的财务数据,存在失控风险。
记者 许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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