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ST艾格涉嫌三大违法事实拟被罚 投资者损失谁来买单?)
11月17日晚,*ST艾格(002619)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至此,*ST艾格涉嫌信息披露违法一案,已由证监会调查完毕,证监会拟依法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作出行政处罚及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经查明,*ST艾格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一、*ST艾格未在《2018年半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半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控股子公司担保事项,存在重大遗漏;二、*ST艾格未在《2019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存在重大遗漏;三、*ST艾格两次以虚假的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并入账,导致《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虚增其他流动资产、虚增利润。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拟决定:对*ST艾格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对13名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至400万元不等的罚款。以上拟罚款共计1830万元。
同时,证监会表示,*ST艾格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双义在上述违法行为中起主导作用,主观恶性大。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刘汉玉在王双义的组织安排下,知悉、参与上述违法行为。二人直接导致*ST艾格涉嫌上述信息披露违法事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证监会拟决定:对刘汉玉、王双义分别采取十年市场禁入措施。
鉴于证监会预罚单已下达,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提示,凡在2018年8月31日至2020年12月6日期间买入*ST艾格,并在2020年12月6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018)报名,参与索赔。具体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三季报显示,*ST艾格今年前三季度实现营收4491.55万元,同比下降77.8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7889.63万元,同比下降333.32%;期末应收账款29212.36万元。
*ST艾格三名董监高无法保证该季报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原因为:1、截至三季报期末,公司账面上存在大额的应收账款余额,对其真实性及未来可收回的金额持保留意见;2、原股东资金占用、业绩补偿等核心问题仍未解决,使上市公司利益受损;3、公司的韩国子公司KOREA EGLS LTD未提供截至2021年9月30日的财务数据,存在失控风险。
二级市场上,11月18日开盘,*ST艾格即封涨停直至收盘,股价报1.66元/股,总市值30.63亿元。
记者 肖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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