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盾股份因立案调查股价重挫 律师:部分投资者可以索赔挽回损失

来源:大众证券报 作者:李彦 2021-12-30 19: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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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蓝盾股份因立案调查股价重挫 律师:部分投资者可以索赔挽回损失)

12月29日晚间,蓝盾股份(300297)发布公告称,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依据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截至昨日收盘,公司股价下跌10.11%。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对此表示,鉴于证监会已开始对蓝盾股份立案调查,截至2021年12月29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011)报名,参与预征集。律师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代投资者向公司提起诉讼索赔。

在证监会此次对蓝盾股份立案调查前,仅2021年以来,蓝盾股份及公司相关责任人已多次收到警示函或监管函。

2021年3月29日,蓝盾股份发布公告称,因存在多项违规,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及警示函。

经查明,蓝盾股份及相关责任人存在关联方资金往来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未充分披露应收账款坏账风险、未及时披露重大债务违约情况、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信息、未披露重要子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信息、未履行股份回购承诺及如实披露终止回购决策信息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2021年4月6日,深交所向蓝盾股份出具监管函。经核查,纳斯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蓝盾股份控股子公司中经电商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中经电商进行破产清算。而蓝盾股份直至2021年3月29日才披露相关信息,对控股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信息披露存在滞后情形。此外,2018年9月至10月期间,中经电商与公司关联方发生资金往来,而蓝盾股份未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021年9月24日,因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蓝盾股份再次收到证监会出具的警示函。

2021年10月21日,蓝盾股份发布公告披露,针对公司2020年年报信息披露违规事宜,深交所决定对蓝盾股份及公司时任董事长柯宗庆、时任总裁柯宗贵和时任财务总监景丽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2021年11月30日,因控股股东股权变动违规,蓝盾股份又收到深交所下发的监管函。

在业绩方面,蓝盾股份也是处境艰难——2019年度、2020年度均大幅亏损。其中,2020年度财务报告还被审计机构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机构认为,控股子公司中经电商部分预付款项长期挂账未结转也未收回,审计机构无法取得充分、适当的证据以判断上述资金的可回收性,同时蓝盾股份旗下公司还存在异常资金往来等。

据蓝盾股份三季报显示,2021年前三季度,蓝盾股份实现营收2.78亿元,同比下降61.26%,归母净利润亏损9.44亿元。

目前,对于蓝盾股份违法违规事实还有待监管部门进一步的调查。一旦监管部门调查清楚且处罚落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记者 李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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