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罗普特收高额罚单或面临投资者索赔 公司今年第三季度业绩改善明显)
11月1日,罗普特(688619)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厦门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2020年12月,罗普特就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贵州省都匀市、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等地3个项目与客户签订3份供货协议,合同金额合计约为2.42亿元。2021年,罗普特及全资子公司罗普特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就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6个项目以及贵州省都匀市项目与客户签订3份供货协议,合同金额合计约为1.49亿元。2020年、2021年,罗普特以发货经客户验收时点为标准,对前述项目进行了收入确认。事实上,相关商品的控制权在罗普特确认收入时并未转移至客户。
2020年、2021年,罗普特通过提前确认上述项目收入,虚增2020年营业收入2.14亿元,虚增2020年利润总额1.46亿元;虚增2021年营业收入1.12亿元,虚增2021年利润总额2075万元;虚减2022年利润总额7310万元。
依据相关规定,厦门监管局决定对罗普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至300万元不等的罚款,罗普特及9位当事人罚款金额合计达到1600万元。
江苏沁典律师事务所相关专业律师表示,罗普特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被证监会查明,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于2021年4月20日至2023年5月17日之间买入罗普特股票,且在2023年5月18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55)免费报名登记,律师将根据案件进展及时帮助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另据罗普特近日发布的2023年三季报显示,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营收3.24亿元,同比上升212.47%;归母净利润-469.88万元,同比减亏87.96%;扣非净利润-1104.13万元,同比减亏75.75%。其中,2023年第三季度,主营收入2.06亿元,同比上升369.37%;归母净利润3325.61万元,扣非净利润3201.32万元,均扭亏为盈。公告显示,公司第三季度业绩改善明显,带动前三季度盈利显著减亏。
扫码报名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