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珠耗资1.94亿元回购股份 这些受损投资者仍可依法索赔

来源:大众证券报 2024-01-03 18: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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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广东明珠耗资1.94亿元回购股份 这些受损投资者仍可依法索赔)

1月2日晚间,广东明珠(600382)发布《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截至2023年12月29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4203.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5.46%,回购的最高价为4.74元/股、最低价为4.41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94亿元(不含交易费用)。

2023年6月12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回购方案,拟回购约为2950万股至590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74%至7.48%。公司上述公告称,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此外,广东明珠日前还发布了《关于收到股权转让款的进展公告》,显示公司已收到兴宁城投支付的第四笔股权转让款2.46亿元。截至公告披露日,已收到兴宁城投支付的前四笔股权转让款,合计9.85亿元。

据悉,2021年,公司推动实施了重大资产重组,该交易方案中包括公司向兴宁城投出售城运公司92%的股权,兴宁城投实际支付款为21.1亿元,其中,兴宁城投应于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平均每半年等额支付2.46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广东明珠重组虽已完成,但此前因受罚引发的受损投资者索赔仍在进行中。

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广东明珠2022年2月中旬被广东证监局立案调查,后于5月25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有关当事人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关联交易,致使公司在2016年年报、2017年年报、2018年年报、2019年年报和2020年年报中未披露相关事项,导致相关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此外,公司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

处罚落地后,广东明珠遭到了大批投资者索赔。福建证威律师事务所谢保平律师表示,凡于2017年3月9日至2021年4月29日期间买入广东明珠股票,且在2021年4月30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55)报名登记,该索赔案诉讼时效截止日为2024年4月29日,律师将及时帮助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谢保平律师进一步称,由于部分受损投资者已经一审胜诉甚至有获赔,其他适格受损投资者获赔概率大,并且投资者在获赔前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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