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泉为科技:增持计划尚未履行 公司股东又遭强平 “踩雷”股民合法挽损大门快关闭)
泉为科技(300716,曾简称“国立科技”)7月初公告称,收到长城证券关于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称公司第三大股东葛旭艳参与的融资融券业务已触发强制平仓程序,而此前,因信披违法违规,泉为科技及相关责任人被广东证监局行政处罚,由此面临投资者诉讼索赔风险。律师提醒,目前该案诉讼索赔时效即将届满,留给投资者合法挽损的时间已不足一个半月。
泉为科技收到的上述告知函显示:葛旭艳已触发强制平仓程序的所持公司股份为814.25万股,长城证券计划在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60.0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其中,任意90个自然日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2019年8月至2020年6月,泉为科技原控股子公司国立供应链开展以船运方式交易的二甲苯贸易业务,经柯某进等人介绍,与8家供应商签订二甲苯采购合同,开展38批次交易。采购合同签订当日,国立供应链与5家客户签订二甲苯销售合同,货品数量与对应采购合同完全一致,约定货物由上述客户自提。同日,国立供应链作为托运人,供应商作为付款方,与相关船运公司签订租船合同,采购和销售的货物运输均由同一船运公司在同一航次中完成。
然而,上述供应商和客户存在明显异常关系,租船合同、运输单据虚假,采购、销售环节均无货物实际交付航运运输,购销货款存在资金循环情况。国立供应链开展上述业务时主动要求柯某进同时为供应商和客户提供担保,并明知相关交易多个环节明显异常,仍将上述业务按照内销产品销售业务模式全额确认营业收入,虚增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泉为科技将上述虚增营收和营业成本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019年虚增业务收入5.57亿元、营业成本5.52亿元;2020年上半年虚增业务收入3.44亿元、营业成本3.40亿元。
2023年11月,泉为科技公告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改正、警告之外,公司还受罚160万元,时任董事长等三名责任人也被分别罚款50万元至80万元不等。
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王添聿律师表示,泉为科技被罚后,相关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向公司索赔。凡在2020年4月27日至2022年8月28日期间购买过泉为科技股票,且在2022年8月28日收盘时仍持有该公司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33)报名,律师将及时帮助适格投资者维护合法权益。
王添聿律师提醒,目前,距该案的诉讼索赔时效届满日2024年8月30日仅剩40多天,符合诉讼索赔条件的股民应避免错过合法挽损的机会。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2月5日泉为科技披露了公司控股股东的增持计划——自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数量不低于240万股且不超过480万股。在增持计划过半时,公司5月24日披露,因受节假日、年度报告窗口期等综合原因影响,控股股东尚未增持公司股份。
对此,有投资者近期在互动平台上追问公司:“请问贵公司控股股东2月5日提出来的增持会如期进行吗?”泉为科技7月5日回复称:“公司对控股股东增持计划持续保持关注,如有相关进展,公司会敦促控股股东及时履行信披义务。”记者 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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