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软科技融资净买入356.86万元,此前或还因信披问题面临索赔)
雷达财经出品 文|肖文竹 编|深海
东财Choice数据显示,2025年12月24日,华软科技当日融资买入1072.03万元,融资偿还715.17万元,融资净买入356.86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11月28日,华软科技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北京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公告显示,华软科技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以下简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翟辉、张林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5)195号(以下简称“警示函”)。
经查,华软科技存在资产减值核算不准确、收入财务处理不规范、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及投资收益核算不准确、个别其他应收款未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等财务核算问题,以及股东会等“三会”相关记录存在瑕疵、规范运作有待提升等公司治理问题。
公司的上述问题导致相关年度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的规定。翟辉作为公司董事长及总裁,张林作为公司财务总监,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的规定,并对公司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五十二条的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对此,已代理众多股票索赔、获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上市后到2025年11月28日之间买入,并且在2025年11月28日收盘时持有华软科技股票的受损投资者,“”(:99)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雷达财经注意到,6月27日,华软科技发布《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近日,公司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中支行(债权人)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债权人按主合同与债务人苏海汇融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的主债权为从2025年6月26日起至2026年6月26日止(债权确定期间),在折合人民币500万元的最高限额内,债权人依据与债务人签订的主合同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本金余额。
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迟延履行裁判文书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保证期间为自债务人在各单笔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前到期或主合同解除的,则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之日或主合同解除之日起三年。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期履行的,每期债务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额度内。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2.23亿元,合计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21.35%,其中,控股子公司山东天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山东天安”)为公司提供了2.03亿元担保额度,公司为山东天安提供了1500万元担保额度、为苏海汇融提供了500万元担保额度。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499万元,合计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1.44%;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担保余额为7255.8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6.96%。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天眼查资料显示,华软科技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10条,专利信息28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