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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转非”政策难言全面启动

来源:证券之星 作者:邹卫国 2002-08-21 17: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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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财政部批复方向光电国有股转让方案,这标志着国有股权向非国有股单位转让正式恢复。该公司发布公告表示,公司收到财政部批复,同意公司第一大股东将其持有的国家股分别转让给沈阳北泰、深圳汇银和深圳辰奥三家公司。 国有股权向非国有股单位转让正式恢复,是否就可以断定,在国有股向非国有股协议转让的政策有了全面的松动?
昨日,财政部批复方向光电国有股转让方案,这标志着国有股权向非国有股单位转让正式恢复。该公司发布公告表示,公司收到财政部批复,同意公司第一大股东内江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将其持有的国家股7672.01万股分别转让给沈阳北泰方向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汇银峰投资有限公司和深圳市辰奥实业有限公司三家公司。

国有股权向非国有股单位转让正式恢复,是否就可以断定,在国有股向非国有股协议转让的政策有了全面的松动?

看来,这个期望在近期还很难成为现实。

我们可以发现,毕竟在最近,并没有出台新的成文的政策,这只是恢复了过去暂停下来的国有股转让工作,并不能说明什么其它问题。而考虑到目前的整个政策环境,发生如此重大变化的可能性并不存在。可以说,这个转让案例对于二级市场影响十分有限,作为特例的色彩倒是十分浓厚。

从已经成文的规定看,目前还不具备全面推进“国有股向非国有单位协议转让”的条件。因为,相关部门并没有出台任何新的有关条文。相关的事实是,国务院在宣布停止通过证券市场减持国有股的同时表示,已暂停的国有股向非国有单位协议转让审核工作,经联席会议决定,继续正常进行。可以说,这个解冻只是一个政策倾向,仅此而已。

关于这个问题,对我国证券市场颇有研究的广东证券的张伟滨认为,由于没有相关细则,操作起来可能有一定难度。一方面,转让的审批和以前一样,十分复杂,涉及到方方面面的问题。更何况,协议转让还有很多政策不明朗,加之市场化程度较低,转让过程中的不可预见成本极高。

从目前的政策环境看,十六大之前以稳定为基调的政策,也决定了当前不存在发生重大转折性政策的可能。管理层多次强调要为党的十六大创造一个团结稳定的政治环境,显然管理层在制定有关政策的时候,必须对各方面的利益有个权衡的过程,特别是对于国有股权转让这种涉及到许多人的利益的问题,这种权衡的特征就表现的十分明显。所以在这种基调下面,国有股向非国有股协议转让的政策不太可能出现重大的突破。

目前,国有股向非国有股东转让,只能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进行。而目前的国有股转让由于不能够过户,所以,只能采取经过公证以后,股权托管的方式进行。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有70余家上市公司国家股被托管,而受托方几乎都是非国有单位。这种形式下的股权重组无论如何也是不完整的,这在很大的程度上制约了我国股市上市公司重组和并购的进行。

不过说到底,在这之前,股权过户的路径从来也不缺乏。例如,有些公司就采取了通过股权质押,变相拍卖的方法来达到这个目的。所以,需要提醒的是,国有股向非国有股单位协议转让虽然已经解冻,其积极意义显而易见,但是绝对不要高估这个事件对于目前的影响。(裕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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