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1月12日消息:禁止一切属于市场调节价格的工业品低于成本价销售,以控制国内工业品生产企业的恶性竞争的一部法规———《关于制止低价倾销工业品价格行为的规定》,已由国家计委制定,目前正在征集各方意见,《规定》有望于年底出台。
据《中国证券报》报道,《规定》所称的“低价倾销工业品的价格行为”是指经营者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独占市场,以低于本企业成本费用销售工业品,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其包括的产品是一切属于市场调节价的工业品,石油等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的产品则被排除在外。
另外,商家为追求轰动效应而采取的某些低价促销行为也将被视为违规,被限制的企业包括生产企业和商业企业。《规定》明确指出,经营者通过采取折扣、补贴等手段以及通过多给数量、批量优惠、买一赠一等方式使实际价格低于成本价的行为都属于违规行为。
不能低于成本价销售也有例外。如季节性、积压性工业品;以低于本企业成本费用但不低于行业平均成本费用的价格销售的工业品;因破产清偿债务、转产、歇业等原因以低于成本费用销售的工业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