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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海关法增加十项内容

证券之星 作者:贾艳红 2002-12-10 10:3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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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海关法》目前已进入实施阶段,主要新增了十点内容。
北京12月10日消息:从海关总署获悉,中国入世一年来,根据WTO规则的要求,中国海关对旧的法律法规进行了集中清理修改工作,同时对旧的《海关法》进行全面修订,修改事项达71项,新增法律条文达42条。

据《中国经济时报》报道,新《海关法》目前已进入实施阶段,主要新增了以下十点内容:

一是确立了海关缉私的新体制,充实了海关的缉私权力。

二是明确了报关企业与其委托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界定了各自的权利义务,确立了报关企业和报关人员的基本行为规则,加强了对报关代理人的资格管理。

三是完善了保税制度,增加了对加工贸易管理的规定。

四是明确了进出口货物的原产地确定规则,确立了商品预归类制度。

五是确立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制度。

六是合理调整了确定完税价格的基础。

七是建立了海关事务担保制度。

八是强化了关税的征管手段,赋予海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或者强制执行措施的权利。

九是进一步规范了海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规则,增加了对专业人员的任职资格条件,确立了以关键岗位职责分离为基础的内部制约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海关执法监督机制。

十是加大了对走私犯罪行为的惩罚力度,严格了违反海关监管规定和执法人员违反行为规则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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