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月11日消息:国家计委外资司有关负责人在就《外债管理暂行办法》的即将实施时表示,由于近年来国内资金相对充裕,我们加强了对借用国外贷款、特别是国际商业贷款规模的控制,鼓励企业借用国内银行外汇贷款。目前,我国当年外债还本付息规模已大于新借外债规模,因此加强外债偿还和风险管理显得十分重要。
据《上海证券报》报道,这位负责人说,在外债偿还上,《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主权外债由国家统一对外偿还,以国家信用作保证,最终债务人根据转贷协议对国家承担还款责任。非主权外债则由债务人自担风险,自行偿还。《暂行办法》要求各类债务人均应加强外债风险管理。以往,一些国内企业重借轻还,自觉防范外债风险的意识不强,也缺乏操作经验。去年国家计委会同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出台了《国有和
国有控股企业外债风险管理及结构调整指导意见》,鼓励和引导企业抓住市场利率较低的有利时机,积极调整外债结构,规避外债风险。《指导意见》出台后,收到了积极的效果。一些国有大型企业采取多种手段主动调整外债结构,明显降低了外债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