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2月13日消息:据悉,有关部门、机构就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经济立法工作的初步建议正在形成。预计新一届人大将在规范市场主体、维护市场秩序、改善宏观调控、加强社会保障、发展基础产业和特殊行业、完善涉外立法等六方面加大立法工作。公司法、证券法、商业银行法等法律的修改,国有资产法、破产法、期货交易法等法律的制定,有望列入立法规划。
据《中国证券报》报道,有关部门建议修改的法律有:公司法、证券法、商业银行法、对外贸易法、预算法、票据法、注册会计师法、合伙企业法、个人所得税法、价格法、劳动法、邮政法等。 对这批法律进行修改,是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深入发展,以及加入WTO后,我国经济环境变化的需要。专家建议,除此以外,有关行业和领域也应根据其行业与领域的发展需要,结合体制改革和加入WTO的要求,对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研究,提出有关法律修改或将有关行政法规上升为法律的建议。
新的立法建议包括:民法典及物权立法、国有资产法、破产法、期货交易法、外汇法、融资租赁法、企业信用制度建设立法、投资基金法、风险投资法、典当法、反垄断法、社会保险法、税法通则、企业所得税法、增值税法、国债法、信贷法、电子商务立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