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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证券市场共同诉讼立案

证券之星 作者:史华伟 2003-02-18 09:0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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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联谊共同诉讼民事索赔案日前被法院受理,诉讼标的合计逾千万元。
上海2月18日消息:据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宣伟华律师介绍,投资者状告大庆联谊的第二份共同诉讼的民事诉状昨日被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这是中国司法史上第一例涉及面广、人数众多、影响较大的共同诉讼案。
  
据《证券时报》报道,最终确定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18条因果关系可能胜诉的原告为381人,诉讼标的合计10221826.11元,人均索赔额为2.68万元。被告有5个:大庆联谊、申银万国以及大庆联谊3名原董事。哈尔滨会计师事务所和另外一些自然人被告由于实际不存在以及失踪、被关押等原因,原告已撤回了对他们的起诉。原先由上海律师团所代理的在“1.15通知”后最先被哈中院受理的一位投资者的单独诉讼,由于不可能获得胜诉,已于1月13日向法院申请了撤诉。

  宣伟华认为,首例证券市场共同诉讼立案的成功有利于共同诉讼制度在中国的确立。大庆联谊案共同诉讼的实践对许多领域都具有示范效应,像消费者侵权诉讼、环境污染诉讼、商品房销售诉讼等领域都期待共同诉讼制度的建立。共同诉讼的实践也为将来过渡到集体诉讼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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