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2月24日消息:据深圳市审计局统计,2000年至2002年3年间,深圳市共审计199名领导人员,涉及202个单位,查出违规金额14.6977亿元;查出损失浪费金额4.4391亿元,应纠正资金金额25.7532亿元;查出个人经济问题5383万元,国有资产减值单位20个。
据人民网报道,深圳市的经济责任审计已形成较为系统的法规和规范,为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深圳市先后出台了《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条例》、《深圳市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以及各种操作规程、制度和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被确定为深圳市、区两级审计机关的工作重点,而党政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则是重中之重,为深圳市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管理提供了较为科学、量化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