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3月5日消息: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大会新闻发言人姜恩柱表示,全国人大立法的目标是到2010年建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今后将从三个方面加强立法工作:一、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二、适应社会全面进步,三、适应我国已经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具体的立法规划将由即将产生的十届人大常委会来研究制定。
据《证券时报》报道,姜恩柱表示,中国保护私有财产的法律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已经提交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初审的《民法》草案对保护私有财产做了比较详细的规定。但这仅仅是法律草案,还需进一步审议。
在回答有关全国人大在银行、金融等方面的立法规划时,姜恩柱说,人大已经通过了包括《证券法》、《银行法》等在内的相关法律。下一步的立法要等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产生之后,才能确定。
他透露,到目前为止,大会还没有收到有关修改《宪法》的议案。今后根据社会客观实际发展的需要,《宪法》本身还会依照法律的程序进行必要的修改,以便使《宪法》更加完备。他还透露,《监督法》草案已经提请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了初步审议,现在正在进一步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对草案进行修改。等草案修改成熟之后,将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继续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