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规模挂钩分类评级 券商入A类要守好股票质押四大防线)
从2014年不到1800亿的规模,到2015年的6800亿规模,再到2016年的1.2万亿,近几年,股票质押式回购出现了爆发式增长。
近日,沪深交易所联合中国结算发布新规,也就是《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2017年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
随后,中国证券业协会也发布了《证券公司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风险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下称《指引》)。
在《指引》中,监管细化了风控指标要求,按照券商分类评级结果设置质押业务限额。截至目前,有哪些券商已经踩中了监管底线?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规模还有多大空间?
业务扩张两年多
券商排出江湖座次
近两年来,券商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以惊人速度扩张。
2017年6月末,两市股票质押融资余额1.51万亿,是两市融资融券余额的1.72倍。其中,券商自有资金参与股票质押规模达6841亿元,资管产品参与规模达8267亿元。
各家证券公司也随之分出了市场座次。在截至9月11日的2017年股票质押业务全部交易股份参考市值排名中,大型证券公司依然保持领先优势,中信证券(行情600030,诊股)、海通证券(行情600837,诊股)和华泰证券(行情601688,诊股)位居前三,前十位中只有两席被中小券商占据。
但是,还有不少中小券商正借道股票质押业务实现信用交易领域的“弯道超车”。中泰证券名次上升最多,较上一年排名前进17位,中银国际的排名也上升超过10位。
▼2017年(截至9月11日)券商股票质押业务全部交易股份参考市值 单位:百万元
监管设500万门槛
四道防线
不过,如火如荼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在发展中同样积累了一定风险。
尤其是在市场下跌过程中,由于存在客户无法履行合同约定而带来的损失,证券公司面临较大的信用风险。
为了强化风险管理,此次新规明确了股票质押集中度和质押率上限要求:
单一证券公司接受单只A股股票质押数量不得超过该股票A股股本的30%;
单一资产管理产品接受单只A股股票质押的数量不得超过该股票A股股本的15%; 单只A股股票市场整体质押比例不得超过50%;
新规还明确了质押率不得超过60%,交易所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质押率上限。
兴业证券(行情601377,诊股)策略研究团队表示,这四条警戒线设置相对宽泛,并不会带来业务的快速收缩。
此外,《办法》明确融入方不得为金融机构或其发行的产品;融入方首次最低交易金额不得低于500万元,后续每次不得低于50万元;调整标的证券范围,不再认可债券、基金作为初始质押融资标的,但仍可作为补充质押标的。
华泰金融沈娟团队认为,此前部分券商开展小额质押业务,以此作为发展互联网证券的主要抓手。而此次新规规定,融入方首次最低交易金额不得低于500万元,或将冲击部分互联网券商业态。
已有券商“触线”
新规后发展空间几何
根据《指引》,监管拟按分类监管原则对自有资金融资规模进行控制。
分类评价结果为A类的证券公司,自有资金融资余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本的150%;
分类评价结果为B类的证券公司,自有资金融资余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本的100%;
分类评价结果为C类及以下的证券公司,自有资金融资余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本的50%。
静态来看,协会《指引》为股票质押业务发展预留了约1倍的业务空间。
▼上市券商2017年上半年股票质押期末余额在净资本中占比 数据来源:公司公告、华创证券
根据2017年半年报的数据,上市券商股票质押期末余额在净资本中的总体占比为61.28%。
对于个别券商情况,华创证券非银分析师洪锦屏指出:兴业证券业务规模超过了风险管理指引的限额,需要主动降低自有资金融资规模。此外,方正证券(行情601901,诊股)由于评级为C,股票质押业务规模离50%的限制只差12%,业务发展空间较小。
洪锦屏表示,该项规定进一步深化了基于全面风险管理能力评价的券商分类结果的影响,风控越好的证券公司,将获得越多的业务空间。
业内人士向《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虽然有券商超过了限额,但是目前出台的只是征求意见稿,新规尚未落地,不会对业务产生直接冲击。”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限制只针对券商自有资金参与股票质押融资的行为。而证券公司在开展股票质押回购业务时,除了使用自有资金,还可通过设计发行集合、定向资管产品募集资金。
也就是说,如果券商自有资金触及标准线,仍可通过资管业务替代自有资金去满足市场需求。
中航资管认为,在新规定下,证券公司受限于自身资本金约束和资金成本,大规模开展股票质押业务的空间相对有限。但资管产品存在资金来源灵活、资金规模巨大、资金风险承受能力高低不同等特点,未来有望广泛参与股票质押业务,成为股票质押业务重要的资金融出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