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证监会主席助理出庭是依法治市标志性事件

来源:证券日报 作者:安宁 2017-12-22 00: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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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媒体:证监会主席助理出庭是依法治市标志性事件)

12月19日,中国证监会主席助理黄炜出现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庭审现场,并且亲自答辩,受到广泛关注。笔者认为,国务院所属部级单位行政首长直接面对原告,阐释办案依据和执法逻辑,是依法治国、依法治市的标志性事件,是对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积极贡献。

此次状告证监会的欣泰电气,是证监会的监管对象。自2016年7月5日证监会认定欣泰电气违反《证券法》规定,构成欺诈发行和违法信息披露,并作出行政处罚后,欣泰电气一直不服气——先是提请行政复议,失败后,于2017年1月份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5月4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证监会胜诉。欣泰电气还是不服,遂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此次黄炜作为行政首长出庭应诉,面对面与原告交锋,第一个效果是展现行政机关对法律的尊崇,对依法治市的尊崇。

以往行政机关应诉,多由低级别工作人员和律师出庭,即使稍高级别的工作人员出庭,也是“出人不出声”。因此,黄炜作为证监会主席助理,不仅出庭,而且亲自答辩,就具有极强的标杆意义。

第二个效果是,在法庭这个特定场合把欣泰电气案的法律逻辑辩论清楚,可以使案件办得更加扎实,让当事人和公众心服口服。

原告被告当着法官的面,直接就争议问题进行辩论,既是法律程序,也是摆事实讲道理的过程。经过控辩双方博弈,处罚结果就更具有水落石出的效果。

此次应诉也体现了监管机构对各市场主体的保护之意,因为证监会不仅是为自身行政行为合法性抗辩,更是为受欣泰电气欺诈发行误导,遭受巨额经济损失的广大中小投资者抗辩,是为维护证券市场稳定运行的正常秩序抗辩。

第三个效果是,通过法庭这个特殊的平台进行证券法治宣传。可以说,庭审和判决本身也是一次普法教育过程。

黄炜在庭审中不仅介绍了案件相关情况,也阐释了监管原则。他指出,欺诈发行是证券市场最为严重的违法行为,严重侵蚀证券市场的运行基础,中国证监会将一如既往地履行法律赋予的监管职责,全面贯彻依法、全面、从严的监管工作方针。这些话在会议室讲是一种味道,在法庭上讲则是又一种味道。

以上三个效果只是初步的,但其影响将是深远的。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证监会面对的是“利益场”,尊崇法律、践行法律是第一位的。证监会作为监管者,要依法监管;作为行政部门,要依法行政;在与行政相对人发生纠纷时,双方要依法处理纠纷。

刘士余2016年2月份任证监会主席以来,坚持依法全面从严监管,查处了一系列重点案件,对以身试法者形成了巨大的震慑效果。同时,证监会严格约束自身,强化“法治监管者”角色:12月11日,中国证监会举行首次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仪式,2017年提任的98名局级(会管)干部及会机关处级干部面向国旗国徽,进行宪法宣誓。此前的11月,第十七届发审委委员面向国旗和《证券法》进行集体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严格按照《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履职尽责”。

从证监会干部对宪法宣誓到发审委委员面向国旗和《证券法》宣誓,再到证监会主席助理到法庭应诉,表明了证监会坚持依法治市的强大决心,更展现了法治化市场的美好前景。

笔者相信,随着资本市场法治化水平的提升,监管体制机制将更加健全,监管将更加有效,市场秩序和预期也将更加稳定。依法全面从严监管实现常态化,将是所有资本市场参与者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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