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套路贷”里多套路 常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诈骗)
近日,多个“套路贷”犯罪团伙被警方抓捕。其中,一起女大学生深陷“套路贷”事件更是引起关注。
据甘肃公安官微公布,6月22日,兰州市受害人李某某报警称,2017年3月,其在上大学期间,通过微信在网上贷款平台向多家“借贷公司”借款19万余元,并在“分期乐”、“名校贷”等网络平台与出借人签订“借款合同”,截至2018年6月,借款本息累计滚至69万余元,目前已偿还59万余元,由于借贷利息高于本金数倍,剩余部分无力偿还,最终选择报警。兰州市反电诈中心确定该案系针对在校大学生的“套路贷”电信网络平台诈骗案件。
中国证券报记者梳理发现,“套路贷”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民间借贷,而是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债务”“签订虚假借款协议”“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转单平账”“虚假诉讼”等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使用暴力、威胁手段强立债权、强行索债。
北京科宇律师事务所王斌律师表示,套路贷和高息借贷完全不是一码事。套路贷是我国刑事司法重点打击的对象,根据情况不同套路贷的相关责任人已经涉嫌构成诈骗罪、合同诈骗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虚假诉讼罪、非法侵入住宅罪。
对于如何分辨套路贷,王斌建议,第一不要盲目借贷,要量入为出;第二不要向陌生的人和渠道借贷;第三若需借贷要向正规金融机构和平台借贷;第四若已经借贷,发现有人引导借新还旧就要立刻停止,应直面压力,将问题告诉家人,受到威胁立刻报警。
此前,上海二中院发布的《2016-2018年“套路贷”审判白皮书》显示,近年来,“套路贷”出现了从传统民间借贷向“网络贷”蔓延的新趋势,犯罪手段涉及的关联犯罪不断扩张,被害群体也从普通民众向在校大学生发展,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人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