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榕泰三名涉案高管被罚后辞职 被罚前买入的投资者也有索赔机会

来源:大众证券报 媒体 作者:许立婷 2021-03-25 19: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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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广东榕泰三名涉案高管被罚后辞职 被罚前买入的投资者也有索赔机会)

广东榕泰(600589)成为A股首例适用新版《证券法》裁量标准被预处罚的上市公司后,三位拟被处罚的高管于近日提出辞职。

广东榕泰3月22日晚间发布公告称,杨光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职务,其辞去职务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林伟雄因个人原因,决定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罗海雄因个人原因,决定辞去公司董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广东榕泰3月12日晚间发布公告,称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其涉嫌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二、相关报告未按规定披露关联关系、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三、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证监会拟决定给予广东榕泰公司及15名高管合计1500万元的处罚,其中高管个人罚款累计为1200万元。

其中,杨光因知悉广东榕泰与中粤农资的关联关系但未按规定向董事会报告,同时作为2018年年报、2019年年报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75万元罚款。

林伟雄因知悉广东榕泰与和通塑胶、永佳农资、中粵农资的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事项但未按规定向董事会报告,同时作为2018年年报、2019年年报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75万元罚款。

罗海雄因在审计机构对广东榕泰2019年年报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后,未能勤勉尽责,并签字保证广东榕泰2019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5万元罚款。

因广东榕泰被立案调查后继续造假,与以往上市公司信披违规案不同的是,在拟处罚通知下达前买入的投资者,一部分也具备索赔资格。

根据广东证监局调查结果,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认为,该案索赔条件分两类:条件一,凡是在2019年4月23日至2020年5月21日买入广东榕泰,且截至2020年5月21日持有广东榕泰的投资者;条件二,凡是在2020年8月18日至2021年3月13日买入广东榕泰,且截至2021年3月13日仍持股的投资者。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6016)报名参与索赔,律师将在正式处罚下达后帮助投资者向法院递交诉讼申请。

王智斌表示:“这份处罚告知书内容较多,看点也颇多。从时间线上看,新《证券法》于2020年3月1日实施,证监会于2020年5月22日对其立案调查,该公司2020年6月23日发布已逾期的2019年年报,2020年8月18日广东榕泰在回复交易所问询时继续隐瞒事实、面对媒体质疑时仍继续‘矢口否认’。简而言之,在新《证券法》实施后,广东榕泰继续顶风作案,发布了一份虚假年报,并在交易所问询和媒体质疑时继续说谎。”

记者 许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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