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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志平:齐头共进创混改

来源:经理人 2021-05-24 11: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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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宋志平:齐头共进创混改)

混合所有制改革是把金钥匙,通过实践归纳出一个超越所有制的融合公式:央企的实力 + 民企的活力 = 企业的竞争力。混合所有制改革不是与民争利,而是与民同利。

央企的实力 + 民企的活力 = 企业的竞争力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

2015 年 9 月,中央出台指导意见,就发展混合所有制提出了具体要求——“以促进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实现各种所有制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为目标”。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发展混合所有制上升到基本经济制度重要实现形式的高度,是对多年来国企改革实践的总结和认可,也为新形势下深化国企改革指明了大方向。

混合所有制改革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国企改革发展的独特模式和重大创新,是把金钥匙,它不仅有效解决了国企深化改革,促进产权多元化和推动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的问题,还对推动政企分开有积极作用;并有效解决了社会资本进入国企部分特定业务的途径,促进民企规范化运作的问题;还有效解决了国有经济和市场经济接轨的问题,有效地维护了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并实现了保值、增值;它还解决了“国进民退”“国退民进”的纷争问题,促进国企民企共进、国企民企共赢。

2014 年 7 月 15 日,国资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央企开展 4 项试点工作,其中最受社会关注的是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工作,国资委挑选了中国建材集团和中国医药集团作为混合所有制试点单位。

这两家央企均在宋志平的领导之下,中国建材集团的资本结构中有 70% 为社会资本,国有资本仅占 30%;而中国医药集团是国有资本与民营资本各占 50%。这两家试点单位都处于充分竞争领域,都是通过联合重组等混合所有制的方式快速发展起来的世界五百强企业。

而此时的宋志平已进行了十多年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实践,已具有较为成熟的混合所有制实践经验:宋志平带领中国建材集团先后整合了上千家民企,中国医药集团也整合了五百多家民企,如此成规模、有章法地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还是前所未有的。

2002 年,宋志平到中新建材时就在内部会议上提出了“国企市营”的概念,后来升级为“央企市营”,并提出了一个超越所有制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公式“央企的实力 + 民企的活力 = 企业的竞争力”,并提出“混得适度、混得规范、混出效果”的混合所有制改革三原则和“规范运作、互利共赢、互相尊重、长期合作”的十六字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方针。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一些垄断领域开始逐步对民营企业打开大门,另一方面也要求这些领域的国有企业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和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民营资本共同发展。宋志平认为,我们国家需要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不但与民营企业的发展不冲突,二者反而相得益彰。

宋志平认为国企与民企不可分割,十分明确地反对将国企与民企作为两个对立的阵营看待,主张“国民共进”,互相融合,建立混合的公众化公司。央企公众化,被民企持股,民企被央企重组,这种相互融合反映了中国特色。

也就是说,在竞争市场中不应该有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之间的竞争,国有经济也不再以国有企业的形式出现在市场的竞争领域里,而是以一种股权的形式存在于每一个企业中,这样就没有过去传统的国有企业标签,企业之间的竞争就公平了,国有资本在企业里也可进可退。

当经济比较困难的时候,国家适当地多给企业一点资金支持,经济繁荣的时候国企可以减少一点儿投资,这样形成一个动态的过程,让利给民营企业,从而实现国企与民企共赢,而不是与民企争利。

当然,社会对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有过疑虑,主要原因是对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本质没有形成正确的认识。混合所有制是国有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成分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新型所有制形态,无论企业是国有股权或是非公股权,在现代企业制度中都是平等行使权利的股东,都是在公司法下规范运作的投资主体。

国有企业不应担心与民营企业“混合”后被“蚂蚁搬家”式的蚕食国有资本,民营企业也不必担心与国有企业“混改”后被“国营化”,国企与民企的混合不存在谁吃掉谁的问题。

针对媒体提出一个比较尖锐的问题:混合所有制企业中民营占股的比例问题,也就是说在混合所有制企业里到底谁混谁的问题。

宋志平有自己的主张,他认为混合所有制是一种把资本和资源要素组织起来的新型所有制形态,目的是通过这种资本与资源的组合在市场中实现利益最大化,前提是各投资方能从公司发展中获得相应的收益,但持股比例应取决于各投资方的实力和条件,而不是事先设定比例关系。

宋志平认为,我们需要从系统的视角对企业进行整体考虑与安排,既要考虑企业的内在活力,也要考虑企业在国际上的竞争力。前些年经济改革激活了民企的机制优势,激发了民企的活力,也促进了国企的市场化进程;近些年多数央企通过股份制改造,已培育了一大批具有跨国竞争能力的大企业。央企与民企合作发展,构筑共同的融合体,共同参与国际竞争,提高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这也是一个大趋势。

在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实践过程中,宋志平遵循市场化、自愿化、共生多赢的原则,奉行利他主义,在和民营企业合作时从不算计对方。在合作的过程中,并不像有些人所想象的那样强买强卖,而是通过中介机构很公平地算好所有的细账,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将所有的条说清楚,并给对方适当的溢价。他认为国企和民企的合作是个长期的过程,不是暂时的,合作双方最为核心的应是彼此信任。

在讲述中国建材集团发展混合所有制的故事时,宋志平明确指出中国建材集团在发展混合所有制改革方面的确是个先行者。在总结中国建材集团走上混合之路的经验时,宋志平认为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以“央企市营”赢得机制优势。“央企市营”是中国建材集团经过多年探索所形成的一套改革思路,其核心内容符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的改革精神。

二是以“三层混合”深化产权改革。第一层是在中国建材股份等上市公司中吸纳大量的社会资本;第二层是在水泥公司构成的大型业务平台上提升民营企业的部分股份,形成交叉持股;第三层是给原被重组企业所有者保留30%左右的股权。

三是以“三盘牛肉”吸引民营企业。在与民营企业合作的过程中,中国建材集团通过公平、合理的市场定价、给原民企创业者留下一定比例的股份、吸引创业者转型成为职业经理人等“三盘牛肉”,推动了混合所有制顺利开展。

四是以“包容文化”推动和谐发展。在包容性成长理念的指导下,中国建材集团坚持混改的十六字方针,维护各方权益,实现国民共进;在企业内部坚持“以人为本”,建立待人宽厚、处事宽容、环境宽松,具有向心力、凝聚力、亲和力的文化体系,简称“三宽三力”。

五是以“管理提升”确保改革实效。中国建材集团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通过不断创新管理方法、管理措施和管理工具,建立了一整套符合大集团特点的管理模式,确保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扎实、有效。

总之,宋志平通过国企混合所有制的改革实践,探索出了一条行之有效的混合所有制改革之路,创新了我国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理论与实践,既坚持和完善了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又为解决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提供了新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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