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墨龙老问题再犯又获证监会处罚 投资者索赔对公司未产生警示

来源:大众证券报 作者:许立婷 2021-06-07 20:25: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山东墨龙老问题再犯又获证监会处罚 投资者索赔对公司未产生警示)

因隐瞒股权转让事宜,山东墨龙(002490)近日再次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称,本次调查事项系针对公司前期未及时披露原控股股东股权转让相关事宜。值得注意的是,这次违规期间,公司正处在被证监会查出财务造假后,投资者索赔诉讼时效期内。看来,证监会的处罚和上亿元的投资者索赔额,并没有给公司管理层敲响警钟。

山东墨龙6月2日晚间发布公告,由于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及原董事长刘云龙及原董事会秘书刘民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并对上述人员进行调查。

公司所指的股权转让事宜发生在2020年1月19日,山东墨龙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恩荣与某自然人签订协定,协议约定张恩荣拟将其对山东墨龙的控制权转让予该自然人,具体转让股份占总股本的 24.89%,双方约定了拟转让的股票每股价格。对上述事项,山东墨龙未及时披露。

随后,公司股价在2020年3月20日、23日两个交易日连续收获涨停板,并在4月22日至24日三个交易日连续逼近涨停板,随后于4月27日、28日两个交易日却接连逼近跌停板。对于这期间的股价大涨大落的波动,山东墨龙却在去年3月24日、4月24日、4月30日发布的3次股票异常波动公告中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未披的重大事项。

直到2020年9月11日,山东墨龙才迟迟公告,张恩荣与寿光国资局下属的寿光金鑫就上市公司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初步意向,寿光金鑫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2020年12月7日,山东墨龙发布关于收到山东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书暨相关责任人收到警示函的公告。这次证监会介入调查,给不知情而买入的投资者带来了索赔机会。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认为,截至到2021年6月1日仍持有山东墨龙股票的投资者,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6016)报名,参与索赔预征集。

山东墨龙曾在2017年9月被证监会处罚过。证监会查明,山东墨龙通过虚增收入、虚减成本的方式虚增利润,致使公司2015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及2016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披露的经营业绩存在虚假记载,且2016年6月份对其子公司增资亿元,已达到临时信息披露标准,而山东墨龙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除被证监会处以60万元罚款外,之后还遭遇了大批投资者索赔,索赔金额超1亿元。法院认定,山东墨龙应赔付投资者72%的投资差额损失,剩余28%为系统性风险。山东墨龙2020年年报显示,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自2018年-2020年分别为948.97万元、2917万元、2535.82万元,主要系计提投资者诉讼索赔款。

记者 许立婷

扫码报名索赔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