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高新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投资者可主张索赔以挽回损失

来源:大众证券报 作者:李彦 2021-08-04 21: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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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杭州高新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投资者可主张索赔以挽回损失)

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杭州高新(300478)发布公告称,于2021年7月30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由此,证监会正式开始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在上述公告中,杭州高新虽未披露此次被立案调查的具体原因,但在此次立案调查前,公司已经历了实控人失联、多名董监高高管密集离职、屡收监管函和问询函等状况。截至目前,公司依然问题重重。

2020年11月份,杭州高新突发公告,称实控人吕俊坤突然失联,此时距离其上任尚不足百天,吕俊坤所持股份全部被司法冻结。吕俊坤失联后,包括时任董事长李湘江、总经理俞正标等多名高管相继离职。

此外,杭州高新资金状况堪忧。2020年11月,公司基本银行账户及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2021年4月23日,在杭州高新对深交所关注函的回复中披露,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6012.10万元,违规对外担保余额为1750万元。同时,公司拟向关联自然人楼永娣提供借款以解决原实控人高长虹资金占用问题,借款金额不超过8000万元。

2021年5月6日,杭州高新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年报问询函。要求其说明资金占用、违规借款和违规担保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产生的影响。

对此,杭州高新回复称,公司原实控人高长虹以公司的名义与债权人签订了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2019年和2020年债权人对公司提起诉讼,公司需要向债权人归还借款和承担担保责任。因上述诉讼,杭州高新已累计已向高长虹或其控制主体的债权人代为支付4516.70万元,严重影响公司的现金流,对生产经营造成了一定影响。

业绩方面,杭州高新已连续两个会计年度巨额亏损,2019年业绩亏损2.93亿元,2020年业绩再度亏损1.89亿元。不过2021年7月14日发布的业绩预告中,公司表示预计2021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0万元至600万元,而业绩变动主要原因与公司经营无关,系公司收到高长虹以第三方名义打入的款项用于归还资金占用本金冲减信用减值损失所致。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认为,鉴于杭州高新已被立案调查,受损投资者将可以主张索赔,挽回自己的损失。凡在2021年7月30日(含当天)之前买入该股票,并在2021年7月31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而亏损投资者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011)报名,参与预征集。律师将在证监会调查结果出来后,视违规情况代投资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记者 李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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