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奇股份净利润预增超五倍 业绩预增利好投资者索赔

来源:大众证券报 作者:李彦 2021-08-05 20: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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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天奇股份净利润预增超五倍 业绩预增利好投资者索赔)

近期,天奇股份(002009)公告称,2021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盈利7500万元至85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62.02%至650.29%,公司业绩在2021年上半年保持了猛增态势。

随后,天奇股份发布《关于签订意向性投资项目框架合同的公告》,对外宣布,拟投资约50亿元,公司及子公司拟在龙南经开区购置约397.34土地,在未来5年内规划投资以废旧锂电池原料为主导,形成年产3万吨三元前驱体及1.2万吨电池级碳酸锂的生产项目。

紧接着,天奇股份就收到了深交所下发的《关注函》。深交所要求其说明本次项目的筹划过程和信息保密情况,筹划期间公司是否接受采访调研,说明内幕知情人是否存在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并说明天奇股份是否存在利用信息披露配合二级市场炒作的情形。对此,天奇股份表示,以上违规情况均未产生,在本次签署投资框架合同的筹划过程中,公司也采取了严格的内幕信息保密措施。

废旧锂电池回收项目的投资是否能让天奇股份的业绩一直趋好,目前尚未可知。值得投资者们注意的是,天奇股份曾于2019年8月16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证监会认定,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实控人黄伟兴借他人名义认购天奇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控制3只资产管理计划情况以及天奇股份2014年报未如实记载黄伟兴控制天奇股份的情况。因此,证监会对天奇股份、黄伟兴及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至40万元不等的罚款。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天奇股份2021年上半年预计扭亏为盈,或给投资者索赔带来利好,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以参与索赔,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且综合目前情况,刘鹏律师进一步表示,天奇股份索赔条件暂定为:凡在2015年4月15日至2017年4月27日(含当天)期间买入天奇股份,并在2017年4月28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011)报名,参与诉讼索赔。目前,该案诉讼时效到2022年8月16日截止。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记者 李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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