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磅!我国拟修法明确“三孩政策”,禁止“大数据杀熟”)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8月17日在京举行,会议审议了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监察官法草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草案等。
来源:央视网
其中,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对禁止“大数据杀熟”等内容作出规定,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草案拟对实施三孩生育政策予以明确。
针对性规范“大数据杀熟”
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17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三审,三审稿进一步完善了个人信息处理规则,特别是对应用程序(APP)过度收集个人信息、大数据杀熟以及非法买卖、泄露个人信息等作出有针对性规范。
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三审稿进一步明确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规定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具有明确、合理的目的,并应当与处理目的直接相关,采取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收集个人信息,应当限于实现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
草案增加规定: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利用个人信息进行自动化决策,不得对个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不合理的差别待遇。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应当组织对应用程序等个人信息保护情况进行测评、公布测评结果,对违法处理个人信息的应用程序,责令暂停或者终止提供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对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的条件等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其规定执行;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境外接收方处理个人信息的活动达到本法规定的个人信息保护标准。
草案明确将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作为敏感个人信息,并要求个人信息处理者对此制定专门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
草案对死者个人信息的保护作了规定。自然人死亡的,其近亲属为了自身的合法、正当利益,可以对死者的个人信息行使本章规定的查阅、复制、更正、删除等权利;死者生前另有安排的除外。
草案还规定,国家网信部门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完善个人信息保护投诉、举报工作机制。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发现违法处理个人信息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对有关责任人员可以决定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担任相关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等职务。
拟修法明确
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17日提请审议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草案,拟对实施三孩生育政策予以明确。修正草案规定,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在优化生育政策方面,修正草案还规定采取综合措施,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配套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相关内容也拟被写入法律。例如,修正草案明确,国家采取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探索设立父母育儿假;公共场所和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配置母婴设施,为婴幼儿照护、哺乳提供便利条件。
据了解,修正草案重点围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配套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进行修改,同时强化对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的保障,确保相关政策措施尽快落地实施。对与三孩生育政策无关的内容,此次原则上未予修改。
修正草案增加规定:将推动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在居住社区建设婴幼儿活动场所及配套服务设施、在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按规定配置母婴设施。
公共场所噪声扰民处罚将有法可依
修订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草案规定,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未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和时段等规定采取控制噪声的有效措施,干扰周围生活环境或者使用音响器材时,未遵守当地公安机关的有关规定,产生过大音量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不听相关单位的劝阻、调解,将被执法部门或执法机构处以警告并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