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二批国资国企 综合改革试验启动)
● 本报记者 刘丽靓
国资委8月17日消息,近日,经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同意,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批复辽宁沈阳、浙江杭州、陕西西安和山东青岛四地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实施方案,实现了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关于综改试验扩围的任务目标。下一步,四地将加快启动综改试验相关工作,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地。
国资国企综改试验扩围
区域性综改试验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一项重要任务。从四地实施方案来看,重组、混改、证券化等成为下一步改革的重点。
辽宁沈阳综改试验实施方案提出,推动省市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制定辽宁省新时代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实施方案。整合酒店、餐饮、旅游、体育、物业等资源,组建综合性服务业企业集团。重点推进辽宁环保集团、辽宁城乡建设集团、辽渔集团、沈鼓集团等企业混合所有制和股权多元化改革。推动辽宁能源控股集团新能源板块资产证券化,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推进上市。支持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开展经营管理层和骨干员工持股,在科技型、创新型企业适度放宽单一员工持股比例限制。
青岛综改实施方案明确,力争到2022年,打造一批资产规模超过500亿元至1000亿元的企业集团,努力培育一批中国500强企业集团,打造一批世界一流的国际化品牌大企业,在地方国企培育世界500强企业方面实现突破。方案明确,推动市属企业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资产上市,到2022年资产证券化率超过60%。
陕西西安综改实施方案提出,到2022年,初步形成2个万亿级产业集群、5个千亿级产业集团、7个一流企业的国有经济区域布局,创新发展效果显现,上市公司数量和质量明显提升,企业利润实现年均两位数增长,全力构筑区域国资国企“一盘棋”改革示范高地。方案指出,将围绕陕西省“推进企业上市三年行动计划”和西安“龙门行动计划”,培育上市后备资源,推动国有企业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板块上市发展,落实企业上市分阶段奖励政策,力争区域内每年新增两户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到2022年,力争3户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市值过千亿,5户市值过500亿。2021年,选择国有持股超过51%的上市公司,引入持股5%及以上的战略投资者作为积极股东参与公司治理。
浙江杭州综改实施方案明确,到2022年,力争区域内省市国资监管企业资产总额、净资产分别超过5.6万亿元、1.8万亿元,平均年度投资总额超过2500亿元,资产总额或营业收入千亿级企业达到10家,新增10家左右国有控股上市公司、1至2家世界500强企业,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行业龙头企业。2021年,进一步提升省市国有企业资产证券化水平和上市公司质量。推动具备条件的竞争类企业集团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整体上市。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外上市公司回归A股、国有控股上市公司B股转A股,增强上市公司融资功能。
多方面有望取得突破性进展
2019年,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上海、深圳作为首批综改试验区,同时选择沈阳开展国资国企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专项工作。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郑东华表示,第一批综改试点区域中,上海综改试验主要是突出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法治化改革导向,深圳综改试验聚焦国资体制、国企机制、功能布局、党建引领,这两个地方综改条件相对成熟。沈阳国资国企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专项工作主要是推进解决历史难题。
郑东华表示,第二批区域综改试验具有以下共同点:一是把率先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作为重要任务。二是把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作为重要使命。三是把深化央地合作作为区域综改试验的重要内容。四是把传统产业的数字化改造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改革重点之一。五是把用足用好正向激励政策作为深化改革的重要着力点。在用好用足正向激励政策上,各地出了很多真招实招,确保管用、能办事,切实体现了国有企业在推进数字化转型、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中更加重视科技强企、人才强企,通过用好用足正向激励政策充分激发国有企业活力和创新力。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教授刘瑞明表示,获批的四个地区,从地域来看,东南西北都有,在各个区域具有带动示范作用,有着非常深厚的国企改革基础。综改试验的实施,将使这些地方在国资国企改革领域拥有更大自主性,在混改、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资产证券化等方面有望取得突破性进展。未来,随着改革成功经验复制和推广的条件成熟,试点有望逐步放宽,甚至会全面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