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高新拟以近10亿元出售子公司所持股权 资金回笼利好投资者索赔

来源:大众证券报 作者:李彦 2021-10-12 19: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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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济南高新拟以近10亿元出售子公司所持股权 资金回笼利好投资者索赔)

近日,济南高新(600807,原“天业股份”)发布关于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子公司签署意向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据公告显示,济南高新下属子公司CQT与玉龙股份下属公司玉润黄金签署意向协议,玉润黄金拟以现金方式收购CQT控股持有的NQM公司100%股权,初步协商预计NQM公司100%股权的价格约为人民币8亿元至10亿元。

济南高新表示,本次拟出售NQM公司股权,有利于回笼资金,推动公司向产业园区开发运营方向转型。有业内人士分析指出,如果济南高新本次出让成功,对投资者诉讼索赔来说绝对是个利好消息。

济南高新遭投资者索赔源于公司2019年10月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市场禁入决定书》。经查明,公司涉嫌五项信披违规:一是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关联交易;二是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对外担保;三是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四是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诉讼和仲裁;五是在定期报告中虚增利润。因此,证监会对济南高新及其实际控制人进行行政处罚。

记者从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处了解到,投资者向济南高新提起诉讼索赔一案前期已有投资者二审胜诉判决,部分已经胜诉并执行到位,部分胜诉后正在强制执行中,部分案件已经开庭结束,近期将判决。

另据济南高新2021年半年报显示,因受公司前期虚假陈述被中国证监会处罚影响,根据法院诉讼平台案件提交情况及司法文件认定情况,公司面临诉讼赔偿,目前确认预计负债3707.32万元。刘鹏律师表示,这也表示公司已做好赔付准备。

根据法院已判决的案例,法院认定系统性风险及其他因素等占投资者损失的69.8%,判赔比例为30.2%。虽然赔偿比例不高,但符合条件的投资者仍可积极参与索赔,维护自身权益。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及规定,且鉴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对济南高新证券虚假陈述案作出了二审判决,按照法院的裁决,凡在2015年4月2日至2018年5月2日(含当天)期间买入济南高新(600807),且于2018年5月3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011)报名,参与诉讼索赔。

记者 李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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