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腾信股份收到预罚单 律师提示投资者诉讼索赔范围)
历经证监会一年多的调查,腾信股份(300392)涉嫌信披违法违规一案终于有了基本结论。11月30日盘后,腾信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鉴于证监会拟处罚已下达,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腾信股份诉讼索赔区间为,于2019年3月14至2019年5月24日期间买入该股票,并在2019年5月25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011)报名登记,律师将根据具体情况代投资者向公司索赔。
据告知书中披露,腾信股份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2019年3月14日,腾信股份全资子公司腾信创新(青岛)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数字”)为朗阁(天津)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阁商贸”)申请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质押担保,担保金额10800万元。2019年6月17日,青岛数字与华夏银行签订《质押合同》,继续为朗阁商贸申请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质押担保,担保金额10800万元。前述对外担保金额约占腾信股份2018年经审计净资产48965.84万元的22.06%。截至2020年4月30日,腾信股份未披露前述对外担保事项。
证监会北京监管局指出,腾信股份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信息,其《2019年半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违反2005年《证券法》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已构成违法行为。”
对此,证监会北京监管局拟决定对腾信股份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公司实控人徐炜、时任董事兼总经理史实、时任董事兼财务负责人徐卓慧,分别处以30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罚款。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腾信股份近期发布的2021年三季报,公司三位董事提出了异议声明。
据腾信股份三季报显示,2021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收约为571万元,同比下降98.09%,实现归母净利润约为38万元,同比下降96.66%。董事党国峻、张少华表示:“公司三季度报告显示营业收入同比下降98.09%至570.7万元,预付账款同比上升289.30%至5.45亿元,缺乏合理性。我们积极进行核实并查阅相关合同,但无法判断大额预付账款是否具备商业实质。”
同时,董事吴智烽表示:“针对公司在违规担保问题方面存在的内控制度缺陷,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未收到任何相关的整改报告,无法判断公司是否依然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或其他内控制度缺陷的问题,基于此,本人无法对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意见。”
记者 李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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