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阳受贿案一审判决被撤销并发回重审,亚联发展旗下开店宝科技疑行贿310万涉案,开店宝支付近年屡遭行政处罚被罚没逾5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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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查信息显示,开店宝支付因与公司前监事陈晓峰产生劳动合同纠纷,被列为被执行人,产生执行标的7.77万元。

(原标题:陈志阳受贿案一审判决被撤销并发回重审,亚联发展旗下开店宝科技疑行贿310万涉案,开店宝支付近年屡遭行政处罚被罚没逾500万)

两年前的人行陈志阳受贿案有了新的进展。

2020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发布公告显示,人民银行沈阳分行支付结算处主任科员陈志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

据披露的简历信息,陈志阳曾于2010年7月至2020年1月,在人民银行沈阳分行支付结算处工作。其间,2016年9月至2017年8月及2017年9月至2018年8月交流到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工作。

2017年3月31日,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在厦门举办支付机构高管培训班暨支付创新与规范经营研讨会。支付圈曾报道,陈志阳以“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博士”的职务为培训班授课。

今年12月1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了《陈志阳受贿刑事二审刑事裁定书》。具体显示,陈志阳因涉嫌犯受贿罪于2020年2月17日被刑事拘留,同年2月25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沈阳市和平区看守所。

一审法院认定,陈志阳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处罚金50万元;并责令陈志阳退赔上海即富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即富”)近310万元。此后,陈志阳不服原判并提出上诉。二院认为,原判认定陈志阳犯受贿罪的部分事实不清。依据相关法规裁定:撤销一审法院的刑事判决,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判。

值得一提的是,相似的事件在此前也有发生。2019年10月30日,央行上海总部金融服务一部原副主任杨彪因涉嫌严重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被监委监察调查。

相关裁判文书显示,2012年至2015年,杨彪利用负责审核第三方支付业务许可证、对第三方支付机构和各银行业支付机构监管以及本部门日常管理的职务便利,先后多次收受或索取他人贿赂款人民币240万元人民币及4.1万余美元。且离职之后仍不收手,利用影响力索贿350万元。最终,杨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彼时,杨彪在公开场合露面,系任上述疑向陈志阳行贿的上海即富的副董事长、执行总经理等。

如今,上海即富已更名为开店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开店宝科技”)。据官网介绍,开店宝科技是创立于2012年9月的支付公司,主要面向小微商家提供支付、数据、金融服务。天眼查简介披露,开店宝科技的业务包括:金融外包、企业及个人征信、财富管理、商业保理、P2P超市、支付及便民服务,以及圈子电商业务。

蓝鲸财经此前报道,开店宝科技的股东、合作方等阵容颇为强大,先锋系、亚联发展(002316. SZ)、复星国际(00656.HK)、南京银行(601009.SH)等在列。其中,亚联发展持有开店宝科技45%的股权,并控制开店宝科技。

据亚联发展今年中报披露,开店宝科技的资产半年减少了3246.71万元。期内,开店宝科技录得营收8.67亿元,同比降35.54%;实现净利润269.08万元;经营现金流为-8784.54万元同比降562.13%。

2020年3月30日,开店宝科技被列为被执行人,被执行标的为28.5万元。

官网显示,开店宝科技的合作伙伴包括中国银联、中国银行、平安银行、中国移动、浦发银行、亚联发展、建设银行、民生银行、海口联合农商行、复星、上海市医疗健康协会、中国光大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联合货币。开店宝科技自称,在海外业务方面有EZY(新加坡支付企业)等合作伙伴。

开店宝科技通过控股孙公司开店宝支付服务有限公司手握支付牌照“开店宝支付”(前称“点佰趣”),12月22日其《支付业务许可证》获得续展,可从事银行卡收单(全国)、预付卡发行与受理(浙江省、山东省、福建省、广东省)等业务。

官网披露,开店宝支付成立于2006年2月,注册资本为1.2亿元,具有全国银行卡收单及专业化维护、增值服务和行业支付解决方案等服务,自称与中国银联及各银行建立合作。官网显示其提供各种POS机与预付卡。

天眼查信息显示,开店宝支付因与公司前监事陈晓峰产生劳动合同纠纷,被列为被执行人,产生执行标的7.77万元。

此外,开店宝支付近年屡次触碰监管红线。就在支付牌照续展前夕,开店宝支付河北分公司因未按规定建立并落实特约商户资质审核制度被罚291万元。在2018-2020三年间,开店宝支付8次被罚,罚没总金额超24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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