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滚动新闻 - 正文

央行、发改委:废止《境内金融机构赴香港特别行政区发行人民币债券管理暂行办法》

来源:智通财经网 2021-12-28 20:04:43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12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公告称,现决定废止《境内金融机构赴香港特别行政区发行人民币债券管理暂行办法》。

(原标题:央行、发改委:废止《境内金融机构赴香港特别行政区发行人民币债券管理暂行办法》)

智通财经APP获悉,12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公告称,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完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优化境内金融机构在境外发行债券制度,现决定废止《境内金融机构赴香港特别行政区发行人民币债券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7〕第12号公布),境内金融机构赴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统一由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在现行管理框架及各自职责范围内分工负责。

本文编选自“中国人民银行”,智通财经编辑:汪婕。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