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仁东控股重大资产购买重组仍未完成 处罚落地将开启投资者索赔序幕)
仁东控股(002647)于2021年7月13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经历8个月的调查,2022年3月25日,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至此,仁东控股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仁东控股违法的事实如下:一、仁东控股2019年年度、2020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中,2019年年度报告虚增保理业务收入、利润;2019年年度报告计提坏账准备数额不准确;2020年半年度报告虚增保理业务收入、利润。二、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二级子公司合利保理从华融前海财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处借款18000万元,到期日为2020年11月7日,到期后未能清偿,续贷协议于2021年1月31日签订。上述债务占仁东控股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22%。该情况直至2021年4月才在2020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基于上述违法事实,证监会决定对仁东控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同时,证监会指出,霍东作为仁东控股董事长兼代董事会秘书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王石山作为副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是仁东控股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虚假记载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黄浩作为分管保理业务的副总经理,是仁东控股2020年半年度报告虚假记载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上三人在相关事项中违反了法律法规,均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因此,证监会对霍东给予警告,并处以120万元罚款;对王石山、黄浩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证监会对仁东控股行政处罚的下达,意味着法院将会正式受理仁东控股投资者索赔诉讼。综合目前情况,初步判断仁东控股的索赔条件为,于2020年4月28日至2021年7月14日期间买入仁东控股,并在2021年7月15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011)报名,参与索赔征集。最终索赔条件与获赔情况根据法院判决为准。
据仁东控股披露的业绩预告显示,预计公司2021年业绩亏损,归母净利润约亏损1亿元至2亿元。上年同期亏损约为3.74亿元。根据此次《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2019年度虚增利润总额超过5900万元,如按此计算,当年公司业绩实际是由盈转亏,即仁东控股2019年至2021年,连续三年亏损。
值得一提的是,仁东控股于2016年9月分别召开了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重组事项相关的议案,公司与交易对手方张军红签署《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以现金14亿元的价格购买其持有的广东合利金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90%股权。
然而,据仁东控股披露,截至2022年2月26日,公司尚未向张军红支付2021年3月20日前、2021年6月20日前及2021年10月20日前合计应付的交易款9641.33万元,交易款剩余9641.33万元未付。
目前,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情况,仁东控股表示,公司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未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但业内人士仍建议投资者注意该公司的投资风险。
记者 李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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