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全国首例!浙江衢州取消限购、松绑限售,年内60城发布各种宽松政策)
4月1日,浙江省衢州市政府发布《关于促进市区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通知》,其中,取消了限购政策,同时松绑了限售政策。
业内人士认为,这是今年全国首个同时放松“两限”的城市,具有非常强的信号意义。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已经有60城发布各种宽松政策,预计随着政策底部的出现,市场成交的底部也逐渐开始接近。
衢州取消限购限售政策
4月1日,浙江省衢州市政府发布《关于促进市区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通知》。
《通知》包括支持合理住房需求、优化区域限售政策、完善住房预售管理、试行地下空间现售、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强化网络舆情引导管控等六个方面。
值得注意的是,在支持合理住房需求方面,《通知》表示,非本市户籍家庭、个体工商户及由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企业,视同本市户籍家庭执行相关购房政策。
据了解,过去外地人在衢州市购房需要1年社保,企业禁止购房,而这次政策取消约束政策,即和本地户籍购房者一样享受同样的购房权利和机会。
同时,在优化区域限售政策方面,《通知》表示,本通知发布后市区新出让地块新建商品住房、已出让地块中尚未网签的144平方米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不限售,土地出让公告里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这意味着新政松绑了限售政策,对于新出让地块的新房、已出让地块但未网签的大户型新房取消了5年限售规定。
官方详解“两限”政策变化
在发布新政的同时,衢州市住建局对新政进行了解读。
对于新政出台的原因,衢州市住建局表示,主要是为了充分释放本市居民住房需求,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促进市区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对于限购政策的变化,衢州市住建局表示,非本市户籍家庭可在市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不受2021年8月7日政策中需缴纳社保或个税满12个月且仅能购买1套的限制。同时,个体工商户及由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企业可在市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对于限售范围的变化,衢州市住建局表示:
(一)144平方米以下新建商品住房限售方面:2021年7月20日调控政策发布后,截止目前在智慧新城、老城区范围内出让的仅有高铁新城GT-04-02地块(飞来酒店项目),该地块中144平方米以下的住房仍执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后5年限售的政策。
新政发布后在智慧新城、老城区范围内新出让的地块中144平方米以下的新建商品住房不限售。
(二)144平方米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限售方面:在2021年8月7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购买已出让地块中的144平方米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且已网签的,仍需按照原有的5年限售政策执行,限售时间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计算。
2022年4月1日前购房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尚未网签备案的,不受原有的5年限售政策限制。
新政发布后,衢州市区新出让地块中144平方米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不限售。
一季度60城发布各种宽松政策
“衢州此次放松力度这么大,很大程度上也和衢州市场以及政策有关。从市场看,一季度确实很疲软,实际上江浙一带的城市今年房地产市场确实不好,对比去年落差很大。从政策看,衢州是最近几年政策频频收紧的城市,甚至比周边的金华还主动调控且政策严厉。”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说,现在也是对一些和市场表现冲突的政策进行放松,和哈尔滨的做法非常相似。
严跃进认为,此次衢州取消“两限”充分体现了对衢州市场松绑的导向,将进一步减少购房顾虑,进一步促进购房市场的活跃,对于房企的去库存也有积极的作用。对比全国近期各地政策松绑,类似郑州、福州是取消了限购,哈尔滨和青岛即墨则是取消了限售,而衢州政策更为全面,是松绑力度更强的城市代表,具有信号意义。
据中指研究院不完全统计,2022年以来,全国已有超60个城市从降首付比例、下调房贷利率、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加大引才力度、发放购房补贴等方面放松了房地产调控政策,需求端政策不断发力,有利于促进合理购房需求的释放。同时供给端多城市下调资金监管,延缓土地出让金缴纳时间、下调保证金比例等。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认为,3月全国楼市调控政策全面转向,累计全国发布了各种房地产调控政策次数高达56次,从部委到地方、从公积金到首付成数,房地产调控宽松成为了2022年一季度来特别是3月份的政策主题。预计随着政策底部的出现,市场成交的底部也逐渐开始接近。
关于促进市区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促进市区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合理住房需求
非本市户籍家庭、个体工商户及由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企业,视同本市户籍家庭执行相关购房政策。
二、优化区域限售政策
本通知发布后市区新出让地块新建商品住房、已出让地块中尚未网签的144平方米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不限售,土地出让公告里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三、完善住房预售管理
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预售许可政策,除土地出让公告对预售规模作出特殊约定外,申请商品住房(含排屋)预售的,每期建筑面积不少于2万平方米;其中申请纯排屋预售的,每期建筑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尾期建筑面积达不到前述要求的,须一次性申请预售。
四、试行地下空间现售
在部分地块试行地下空间现售政策,具体以土地出让公告为准。
五、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加强挪用预售资金、虚假宣传、二次改造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六、强化网络舆情引导管控
加强网络平台、自媒体等媒介发布管理,正确引导舆论和市场预期,打击发布不实信息、恶意炒作、渲染恐慌情绪、误导市场预期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相关政策措施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衢州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