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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上市的上美集团吃官司:侵权刘昊然事件中的3大关键问题

来源:和讯财经 作者:张星钰 2022-07-05 17:0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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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拟上市的上美集团吃官司:侵权刘昊然事件中的3大关键问题)

拥有韩束、一叶子等品牌的上海上美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上美集团”)正冲刺港股上市,却被控侵犯曾任一叶子面膜代言人刘昊然的肖像权、姓名权。

笔者梳理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日前公布的民事判决书后发现,本次肖像权纠纷共涉及3方面关键问题:

问题1:上美集团为什么会侵权刘昊然?

判决书显示,演员刘源(即刘昊然本名,以下统一表述为“刘昊然”)曾于2016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代言上美集团旗下产品一叶子面膜,代言合同约定,协议期满不再续约时,上美集团有2个月的时间作为电视广告、平面广告清理期。

但是,2020年6月,也就是代言到期近两年后,北京朝阳区一家“永旺超市”销售的一叶子面膜外包装仍印有刘昊然肖像,该面膜生产者为上美集团。

笔者翻阅微博等平台发现,早在2019年6月,已有粉丝表示在超市偶遇刘昊然代言一叶子面膜的巨幅广告;2020年1月,亦有粉丝反馈在“一个正规大超市”买到了标记有“刘昊然限量版”字样的一叶子面膜。按照代言时间计算,此时分别已到期10个月和一年有余。


图源:网络

经一审法院认定,上美集团存在过错,构成侵犯刘昊然肖像权和姓名权,故判决上美集团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刘昊然经济损失20万元。

上美集团上诉称,代言期满后,公司已尽所能通知经销商,已尽合同义务,至于第三人销售侵权面膜的行为,公司不存在过错,即使认定侵权,赔偿金额也过高。该上诉被驳回,二审法院认为,上美集团是产品生产商,广告侵权也来源于上美集团,公司应承担侵权责任。

对于上述判决结果,上海申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夏海龙向笔者解读道,导致侵权行为的原因可能是截止2020年经销商依然有部分老产品依然在售,一叶子未能及时发现

上美集团招股书显示,公司通过线上渠道及线下渠道零售及分销产品。线下渠道方面主要分为两部分,一是大型超市及化妆品连锁店等线下零售商,由其再向终端客户销售产品;一是线下分销商,公司将产品卖给不同地区分销商后,再由其卖给超市及化妆品店等零售商。2019年至2021年前三个月,线下渠道收入占比分别为45.7%、22.8%、24.2%,呈现下降趋势。


图源:招股书

问题2:“刘昊然”写成“刘浩然”,是故意的吗?

值得一提的是,判决书显示,永旺超市售卖的涉案面膜全称为“一叶子海藻玻尿酸补水保湿面膜”,外包装上印有刘昊然全身肖像,并配有文字“刘浩然 限量版”。


图源: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令我们深感好奇的是,刘昊然的名字以“刘浩然”出现,上美集团是否存在规避实质侵权行为、甚至知法犯法的情况?

笔者就此咨询了律师。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黄鹏告诉笔者,“本案侵权行为除涉及肖像权侵权,也涉及姓名权侵权,只是原告(即刘昊然)从诉讼策略角度并未提出。从上美集团处理通知中同样存在‘刘浩然’字样,猜测是笔误所致。当然,即便是故意为之,姓名和本人已经建立对应关系,不影响侵权认定。”

问题3:艺人代言结束后,没卖完的形象产品如何处理?

公开资料显示,上美集团为旗下韩束、一叶子等品牌曾聘请了多位代言人,除了本次涉诉风波的刘昊然外,还有张新成、胡一天、宋祖儿、鹿晗、佟丽娅、景甜等人。

笔者还注意到,2019年1月,彼时还是顶流的吴亦凡成为韩束面膜系列代言人。2021年7月,当吴亦凡被都美竹控诉涉嫌强奸罪后,韩束也是第一个公开宣布与吴亦凡解约的品牌,并借此一夜爆红,短期内销量飙升。这考验上美集团的不仅是危机公关能力,也是公司如何正确处理印有吴亦凡形象的系列产品,从而与劣迹艺人真正“割席”。

除了个别代言人因自身言行不当惨“翻车”外,通常而言,品牌与明星的合作都有一定期限,期满后存在不等缓冲期。这势必要求企业以及品牌对于代言逾期的产品进行得当处理,否则就会像上美集团这般遭诉上法庭。

此时,企业应当怎么做呢?业内人士告诉笔者,处理方式并非唯一的,常见手段有低价促销、代言结束前及时更换产品包装、回收产品并在公司内部消化等

从法律的角度上,黄鹏指出,代言结束商品处理以合同约定为主,不得未经同意和授权,仍旧流通商品。夏海龙也就此表示,“可以更换产品包装重新销售,但印有明星肖像的物料不得以任何形式再次进入市场,可以回收再利用或销毁。”

实际上,在上述判决书中已给出“抄作业”的正确姿势。一审法院指出,上美集团作为涉案面膜的生产者,有义务在广告清理期届满前对涉及刘昊然的广告进行清理,对含有刘昊然肖像和姓名的产品进行监督回收或停止使用。

 一叶子品牌营收逐年滑坡、诉讼或为上市添变数

卷入侵权风波的上美集团,正在排队等待港交所上市。

上美集团的上市筹划已7年之久。创始人兼CEO吕义雄最早在2015年发布朋友圈称计划2018年完成上市,但直到2021年2月才与中信证券(600030)签署上市辅导协议并在上海证监局登记备案,此后再无实质性进展,直到今年初转道港股(前情回溯:《IPO观察|微商渠道名亡实存、存货蹊跷变动 转道港股的上美集团质地如何?》)。

根据招股书,上美集团旗下拥有韩束、一叶子、红色小象等三大主力品牌,但本次涉案的一叶子近年来表现堪称滑坡。2019年至2021年前三季度,一叶子品牌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0.51亿元、10.07亿元、6.45亿元,营收占比分别为36.6%、29.8%、24.9%。


图源:招股书

上美集团表示,公司现正将一叶子品牌升级为借助植物科学面向年轻消费者的纯净美容品牌,并减少营销开支。

然而,作为化妆品企业的通病,上美集团重营销、轻研发局面仍待解。花式聘请当红明星担任代言人正是最好佐证,招股书显示,2019年至2021年前三季度,公司销售及分销开支分别为13.25亿元、15.36亿元、11.19亿元,均高于销售成本,销售费用率分别为46.1%、45.4%、43.1%。

上市关键阶段遭遇诉讼,无疑将给上美集团的上市之路增添变数。

对于本文涉及的诸多疑问,笔者曾发送邮件至上美集团官网公开联系邮箱,但截至发稿,并未取得回复。

(责任编辑:张星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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