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突发!北京中伦律所收证监会警示函,北交所一IPO项目存在问题)
6月6日,河北证监局公布对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中伦所在河北美邦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32471)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项目(以下简称美邦科技项目或项目)中存在以下问题:1、法律意见书部分内容依据不充分。法律意见书中多处涉及主要客户、供应商相关内容,但项目底稿中未见主要客户、供应商选择标准及名单相关材料。2、未按规定制作工作底稿。核查验证中获取的部分材料未能存入工作底稿。工作底稿均未标明页码,部分工作底稿未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3、核查验证工作不规范。个别访谈材料中,被访谈人员或访谈律师未签字。未对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面谈。同日,河北证监局还公布对该项目3名签字律师马嘉毅、李科峰、慕景丽采取监管谈话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河北证监局还对中伦律师事务所该项目3名签字律师马嘉毅、李科峰、慕景丽采取监管谈话行政监管措施。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小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