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因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等原因,新华人寿今年第三次被罚)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公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因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个人保险代理人学历不真实、违规跨区域经营保险业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对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进行警告并处罚款69万元处罚。
因对银代渠道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银代渠道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团体保险违规跨区域经营保险业务等事项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对时任宁波分公司总经理助理胡向荣进行警告并处罚款7.5万元。
因对个险渠道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个人保险代理人学历不真实等事项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对时任宁波分公司总经理助理罗松江进行警告并处罚款3.5万元。
因对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事项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对时任宁波分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助理(主持工作)刘崇进行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2024年第一季度,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可疑交易报告等违规行为,被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罚款428.74万元。同时,相关责任人也受到了罚款。
2024年5月14日央行公示共有7家机构受到处罚,其中两家为保险公司,处罚理由均为拒绝公众使用现金购买保险,并且处罚力度和金额都较大。5月10日,新华人寿保险宁夏分公司被处罚3万元,相关个人处以5000元。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小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