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阿坝智慧青年大药房有限公司被警告)
金融界消息,近日,阿坝智慧青年大药房有限公司因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被汶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警告。
据公告内容,阿坝智慧青年大药房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未遵循对药品经营的质量管理规范。
阿坝智慧青年大药房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构成了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违规行为。根据行政执法规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法被汶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处以警告。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汶综执(市监)罚字﹝2024﹞26号 | 处罚类别 | 警告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07-04 | 处罚内容 | 警告 |
罚款金额(万元) | 0.000000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000000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 | |
违法事实 | 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
处罚机关 | 汶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513221MB18769871 |
数据来源单位 | 汶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513221MB18769871 |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3221MAC6LJMT8T |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