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佛山市顺德区碧桂园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被罚款 1万元)
金融界消息,近日,佛山市顺德区碧桂园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因作为招标人的“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旧址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和医养结合项目建设工程(第一标段)施工”项目中,在招标期间为主动问询的潜在投标人提供未公开资料,未记录具体询问公司,且未主动向其他投标人提供,被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罚款。
根据公告内容,佛山市顺德区碧桂园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桂园物业公司)作为招标人的“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旧址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和医养结合项目建设工程(第一标段)施工”项目于2023年10月27日发布招标公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评定分离办法中对于“施工方案”设定了“投标人提供施工方案中同时具有以下内容的,加7分:(1)投标人提供 BIM 应用实施 、智慧工地建设方案,图文并茂对 BIM 各阶段工作安排及保障措施进行说明(需包含建模进度计划、进度保障措施、管综深化质量保证措施、现场问题协调及施工管理保障措施、竣工模型交付保障措施)……”等与BIM应用内容有关的条款。根据碧桂园物业公司受委托人的陈述,在本项目招标期间,有潜在投标人向碧桂园物业公司反映BIM的设计存在难度,碧桂园物业公司为顺利推进项目,制作了十几个含有顺德医院旧改项目BIM模型、图纸问题报告(示例模版)、BIM管线综合应用(示例模版)的U盘提供给主动问询的潜在投标人,碧桂园物业公司提供前述U盘的时候未记录具体询问公司,内含的资料没有公开发布,也没有主动向其他投标人提供。本项目的中标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未向碧桂园物业公司索取上述U盘及资料。
佛山市顺德区碧桂园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二条,构成了违规行为。罚款人民币1万圆整(¥10000)。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佛山市顺德区碧桂园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6062799780133 |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简暖棠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粤佛顺政数行罚罚字〔2024〕10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二条 | ||||
违法事实 | 佛山市顺德区碧桂园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桂园物业公司)作为招标人的“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旧址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和医养结合项目建设工程(第一标段)施工”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于2023年10月27日发布招标公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评定分离办法中对于“施工方案”设定了“投标人提供施工方案中同时具有以下内容的,加7分:(1)投标人提供 BIM 应用实施 、智慧工地建设方案,图文并茂对 BIM 各阶段工作安排及保障措施进行说明(需包含建模进度计划、进度保障措施、管综深化质量保证措施、现场问题协调及施工管理保障措施、竣工模型交付保障措施)……”等与BIM应用内容有关的条款。根据碧桂园物业公司受委托人的陈述,在本项目招标期间,有潜在投标人向碧桂园物业公司反映BIM的设计存在难度,碧桂园物业公司为顺利推进项目,制作了十几个含有顺德医院旧改项目BIM模型、图纸问题报告(示例模版)、BIM管线综合应用(示例模版)的U盘提供给主动问询的潜在投标人,碧桂园物业公司提供前述U盘的时候未记录具体询问公司,内含的资料没有公开发布,也没有主动向其他投标人提供。本项目的中标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未向碧桂园物业公司索取上述U盘及资料。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二条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万圆整(¥10000)。 | ||||
罚款金额(万元) | 1.000000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09-18 | ||||
处罚机关 |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