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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博奥宠医宠物医院有限责任公司被罚款 1.1 万元

来源: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2024-09-20 08: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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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上海博奥宠医宠物医院有限责任公司被罚款 1.1 万元)

金融界消息,近日,上海博奥宠医宠物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因使用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被上海市松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1没收违法使用的产品:6 盒真螨双效片;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 140 元;3处以人民币 11000 元的罚款;罚没款共计人民币 11140 元。

据金融界了解,对使用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的行为进行处罚。

上海博奥宠医宠物医院有限责任公司违反了《兽药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禁止使用假、劣兽药以及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目录由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制定公布。”,构成了使用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违规行为。1没收违法使用的产品:6 盒真螨双效片;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 140 元;3处以人民币 11000 元的罚款;罚没款共计人民币 11140 元。

行政相对人名称上海博奥宠医宠物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相对人代码91310117MAD7QT4E8Y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松农(兽药)罚〔2024〕1号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决定日期2024-09-18
处罚内容1.没收违法使用的产品:6盒真螨双效片;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40.00元;3.处以人民币11000.00元的罚款;罚没款共计人民币1114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1.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14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违法行为类型《兽药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禁止使用假、劣兽药以及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目录由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制定公布。”
违法事实使用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
处罚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按照国家有关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使用兽药的、未建立用药记录或者记录不完整真实的,或者使用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的,或者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的,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对饲喂了违禁药物及其他化合物的动物及其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对违法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处罚机关上海市松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10117002472407M
数据来源上海市松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10117002472407M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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