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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爱贝思宠物诊所有限公司被罚款 16000 元

来源: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2024-09-23 12: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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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上海爱贝思宠物诊所有限公司被罚款 16000 元)

金融界消息,近日,上海爱贝思宠物诊所有限公司因于 2024 年 7 月 20 日 -2024 年 7 月 24 日在上海市奉贤区环城东路 1450 -1454 号使用未经执业兽医备案的执业兽医从事经营性动物诊疗活动,被上海市奉贤区农业农村委员会罚款 16000 元。

据金融界了解,当事人于 2024 年 7 月 20 日 -2024 年 7 月 24 日在上海市奉贤区环城东路 1450 -1454 号使用未经执业兽医备案的执业兽医从事经营性动物诊疗活动,合计金额 11465 元。违法所得 11465 元已在【《行政处罚决定书》沪奉农(动卫)罚〔2024〕053 号】中没收。

上海爱贝思宠物诊所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国家实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制度。具有兽医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或者符合条件的乡村兽医,通过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从事动物诊疗等经营活动的,还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备案。”,构成了未经执业兽医备案从事经营性动物诊疗活动违规行为。罚款 16000 元。

行政相对人名称上海爱贝思宠物诊所有限公司
相对人代码91310120MADKUJ4L16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奉农(动卫)罚〔2024〕054号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2024-09-20
处罚内容罚款16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1.6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国家实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制度。具有兽医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或者符合条件的乡村兽医,通过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从事动物诊疗等经营活动的,还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备案。”
违法事实当事人于2024年7月20日-2024年7月24日在上海市奉贤区环城东路1450-1454号使用未经执业兽医备案的执业兽医从事经营性动物诊疗活动,合计金额11465元。违法所得11465元已在【《行政处罚决定书》沪奉农(动卫)罚〔2024〕053号】中没收。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未经执业兽医备案从事经营性动物诊疗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动物诊疗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其所在的动物诊疗机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处罚机关上海市奉贤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10226002470428J
数据来源上海市奉贤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10226002470428J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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