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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刘汉元:建议完善光伏用地税收政策,保障新能源战略稳健实施

(原标题:全国人大代表刘汉元:建议完善光伏用地税收政策,保障新能源战略稳健实施)


近年来,全球地缘政治冲突加剧,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叠加国内产业结构转型等因素,我国经济面临一定压力。国内需求不足,企业面临一定经营压力,群众就业增收承压,成为当前主要问题,扩大消费、拉动内需成为当前的首要任务。


今年全国两会,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工商联副主席、通威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元,针对优化光伏发电用地税收政策提出了相关建议。


在扩大消费、拉动内需成为当前首要任务的背景下,税务机关本应采取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举措来激发市场活力,通过更精准的扶持政策减轻企业压力,给与企业喘息时间,支撑经济建设,服务国家大局。但有的地区反而加大稽查力度,进行突击追征,有的还加收高额滞纳金,这对部分本就经营困难的企业,无异于雪上加霜。短期来看,追征虽能增加财政收入,但必然会抑制企业投资和居民消费,破坏市场活力,导致税基萎缩,对经济的长期健康发展造成一定影响。


刘汉元代表表示,作为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推动能源转型的主力军,光伏产业也面临上述问题。近期,全国多地开始对光伏发电项目追征耕地占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下称“两税”),许多存量项目面临远超自身承受能力的税收负担,新增项目则由于算不过来账而取消投资,严重阻碍了产业发展,延缓了能源转型进程。


一直以来,光伏用地的税收政策始终未明确,执行口径处于模糊状态。经测算,光伏发电项目土地“两税”的负担率(“两税”税额/项目总收入)按租赁全面积算最高,将达到40-45%;按光伏阵列面积算,“两税”负担率将达到25-30%;按投影面积算,“两税”负担率将达到10-15%,以上负担率还不包括部分地方追征项目的税收滞纳金。


如按以上标准征收,光伏项目将无法承受远超自己实际能力的税收负担。同时,随着税收监管日益趋严,一些地方税务部门进一步强化了对政策执行情况的审计与追溯检查。这种从“鼓励扶持”到“严格征管”的政策转向,不仅影响了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也动摇了企业长期投资和布局的信心。


基于以上分析,刘汉元代表有以下建议:


一是优化土地税收政策,尽快明确计征标准,完善征收程序。建议国家相关部委尽快研究并明确光伏电站所涉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占用面积、占用时间等关键性政策执行口径,明确和通畅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与税务机关的信息交互机制,完善征收程序,增强用地与税收政策的确定性。涉及“农光互补”“渔光一体”等光伏复合项目,建议按照桩基面积征收。


二是明确光伏发电项目继续享受“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光伏发电项目由政府“核准制”变为“备案制”,源于政府治理理念升级带来的行政审批方式优化,但这并不改变其作为公共基础设施的性质,也不影响其推动能源革命和“双碳”目标落地的重要作用,理应继续享受该优惠政策,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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