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二批公募业绩比较基准调整落地,公募基金产品治理体系逐步完善)
6月26日,超90家基金管理人密集发布旗下部分存量产品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公告,涉及千余只产品。这是继4月30日首批12家基金管理人旗下195只公募基金完成调整后,第二批集中落地的基准调整行动。
与首批相比,第二批调整覆盖范围更广、产品数量更多、参与主体更加多元,这标志着公募基金行业围绕产品定位、投资约束、信息披露和投资者保护的系统性改革进一步走深走实。
业绩基准调整有序推进、稳步扩围
随着《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3月1日正式施行,公募基金行业围绕存量产品业绩比较基准的规范调整工作全面启动。前期,首批12家基金管理人旗下195只公募基金已于4月30日发布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公告,涵盖主动权益、主动债券、FOF等多类产品。
从近一个月的市场表现看,首批基准调整平稳落地,“依法合规、贴合实际运作、优先调整基准而非调仓”的原则贯穿始终,市场运行平稳有序,改革成效初步显现。行业人士普遍认为,首批12家基金公司的先行实践,为行业后续基准调整积累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宝贵经验。
第二批调整覆盖产品数量多、管理人范围广、产品类型丰富,涉及权益类、债券类、FOF类、QDII类等多种类型的产品。
债券基金方面,主要通过优化债券基准久期设置、调整股票基准权重、增加可转债指数表征等方式进行细化,使得风险收益特征更加清晰。
主动权益类基金方面,调整后基准亦更加贴近产品实际投资,比如宽基基准告别单一的沪深300指数,转向中证800指数、中证A500指数等覆盖面更广的指数,也有不少产品调整为成长风格或价值风格指数。值得注意的是,本次有多只权益类基金提升基准中的权益基准权重,以匹配基金实际的高仓位运作特征。
校准“标尺”并非交易指令,改革着眼长期治理效能
首批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发布后,市场上曾出现一些误读。有观点将基准调整简单理解为基金经理需要按照新基准立即调整仓位,甚至把部分板块波动、市场下跌与基准调整直接挂钩。事实上,这类理解偏离了业绩比较基准调整的本意,也不符合基金投资运作的实际逻辑。
业内人士分析,业绩比较基准调整,调的是“评价标尺”,不是“交易指令”;校准的是“产品坐标”,不是要求基金经理限期买卖资产。业绩比较基准的作用,是为基金产品提供长期、稳定、可比较的业绩评价参照。此次存量产品基准调整,本质上是对过去一段时间产品实际投资特征的规范表达和优化呈现,从而更好地用来评价基金经理的投资管理水平,也方便投资者作为购买基金的“参照系”。
长期来看,通过持续校准业绩比较基准等一系列改革措施,公募基金行业正以更高标准推动产品回归本源、投资回归专业、服务回归投资者利益,稳步迈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本文来源:财经报道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