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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经纪及投顾业务多项合规缺陷,深圳证监局对分管副总经理陈霆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

(原标题:因经纪及投顾业务多项合规缺陷,深圳证监局对分管副总经理陈霆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

陈霆:

经查,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对分支机构管理不到位、直播展业不规范、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薄弱、与第三方合作管理不足等问题。上述情形违反了《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66号)第九条、第三十一条及《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2020年修正)(证监会令第166号)第三条的规定。你作为分管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副总经理,是对上述相关问题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根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如对本行政监管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申请可以通过邮政快递寄送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法治司),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深圳证监局

2026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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