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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信合作遭遇多重挤压 跑量或成主流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裴文斐 2015-03-14 09: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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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有“43号文”明确划清政府与企业界限,后有期限长、利率更低的地方债,令市场对政信合作前景捏了一把汗。

有信托公司人士向记者表示,地方债获批短期内对政信合作造成冲击,但政信合作的空间不会消失。

收益降低 政信合作将只能用来冲规模

去年10月,“43号文”明确划清了政府与企业界限,政府债务只能通过政府及其部门举借,不得通过企事业单位等举借。同时,明确表示“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融资平台公司不得新增政府债务。”城投公司作为地方财政融资主体的模式将被打破。未来地方政府举债主要采取政府债券方式,分为一般市政债和收入市政债。

如今,期限长、利率更有竞争力的地方存量债务1万亿元置换债券额度又已批复至各省,这对通过融资平台对接的政信合作业务造成不小的冲击。

“短期内对政信合作有冲击,但不能说因为有了地方债就没有操作空间了。”一信托公司总经理告诉记者,“毕竟地方政府有非常强烈的基础建设意愿,仅靠发债未必能够满足政府的实际需要,而且通过发债来消化存量债务的时间可能长于预期。”

1万亿元的地方债务置换额度,占我国地方债务总量的十分之一(根据审计署2013年6月的数据,地方政府债务10.8万亿元),地方政府有了成本更低廉的举债渠道,原本在信托公司看来合适的政府项目资金成本被“发债”大大拉低,这是原来信托公司动辄10%-13%资金成本所无法比拟的。

“目前信托交易对手可选择面相对比较窄,风险等级相对较低,地方债又会带走一部分合适的交易对手,预计未来政信业务也只能用来冲规模了。”上述信托公司总经理说道,“今后新增的政信类项目资金成本会降低,信托公司的利润会很薄。”

他认为,无论是“43号文”还是地方债,带给政信合作最大的冲击是打破了传统政信合作的平衡。“原本2年期、10%-13%的固定融资成本、政府背书隐性保障的合作模式突然消失了,信托公司必须要接受合作周期变长、融资成本更低以及没有政府隐性担保的新合作模式。”

政信合作还将持续

业内人士分析,信托公司依然会与地方政府保持业务往来。

“未来政信类业务可能会有三个发展方向,首先是与前期举债太多的政府平台公司继续合作,毕竟仅依靠发债无法完全清理负债,还是要依赖信托通道。”有信托公司总经理告诉记者,“其次是信托公司的客户中有一部分风险偏好较保守,愿意在项目风险和较低收益上做平衡的,最后就是与那些有短期大面积基础设施建设偏好的政府合作。”

在他看来,短期内政信合作模式发生颠覆型变化的可能性不大。

“现在很多信托公司尝试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或者其他模式的探索,但是都遭遇到一个瓶颈,就是风险承担、资金成本以及周期的矛盾。”

有分析人士指出,信托公司参与PPP尚存三大难点:其一是相比金融资本,产业资本凭借对相关项目的熟悉更适合参与PPP;其二,信托若以股权形式参与,必然是追求高回报,这在一定程度上与建设相关项目的初衷相左;其三,信托若以债务形式参与,则难以匹敌低成本的银行贷款。

“举例来说,从2年期10%-13%收益到10年期7%-9%收益,信托公司很难接受。”有信托公司业务经理指出,“但是政信合作还将持续,融资类业务主要集中于地产、工商企业和政信,地产和企业都有可能倒闭甚至破产,相比之下政府项目风险就低得多,很多时候政信项目不仅依赖政府信用,更看重政府在特定时候的再融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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