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对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做出了全面规划和部署。提出到2020年,全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基本实现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和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根据该方案,上收监测事权,布设天罗地网。
与以往的事后监督与追责相比,这种预先的环境监测显然会更为有效,它是一种源头性的,不仅产生震慑力,而且会及时发现问题并将这些问题带来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另外,它主动联动性,在环境保护方面,使得土地、水与大气联动起来,这种联动的内涵非常丰富:是一种陆海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还有,这种联动性的监测知易行难,只有认知理性并不足以推动它的落地,还需要加强环保部门的权力,尤其是自上而下的垂直权力,因为就目前的行政体制框架而言,地方环保部门在执法时有时会受到地方上的掣肘,这也是近年来一些地方环保工作开展不力、环境事件发生以及事后惩罚力度不够的主要原因。根据此次方案,环保部适度上收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坦白说,在环境保护工作以及食品安全工作领域,监管的垂直权力需要不断加强,只有这样,才能有效突破地方的山头主义与保护主义,促进环保与食品安全的切实改善。
这个方案还有一个亮点,那就是明确提出了“鼓励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参与环境监测活动,在基础公益性监测领域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这不仅是践行通过PPP模式让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到公共事务以及准公共事务中来,也是对原有监管的一种良性的改进。以往的监管思路主要依靠自上而下,尽管近年来也取得了不少成效,但是要想再进一步,就必须要重视自下而上的监督,即重视民众以及第三方机构在环保中的角色。首先,第三方机构立场较为中立,也比较专业,由他们承担一些监测工作完全可行,政府则购买他们的服务。其次,也应该积极重视民众的作用,一方民众是对自己生活的当地的大气、水以及土壤感知最深的群体,他们反馈的信息应该被及时纳入环境工作体系中来,并给与及时的重视,才能将环境保护中的潜在问题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就是真正的事前监督,这也正是监测的意义。
我国正面临重要的转型期,各领域的安全生产以及环境保护工作是重中之重,前者如有闪失必会对当地环境造成一定影响,有的短期内可以化解,有的还需要许多年,比如一些地方的土壤承受的重金属污染,就需要几年甚至数十年来化解。环境监测系统也可以不断完善,比如也可以考虑建立一种预警机制,一旦有安全事故发生立即可以评估其对环境的影响,及时应对。(编辑 祝乃娟)